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生产许可证办理过程中,厂房的要求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关系到产品的卫生安全和质量。以下是一些基本的厂房要求,以帮助了解在申请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生产许可证时可能需要满足的条件:
1. 厂房布局分区明确:厂房应合理划分成原料存储区、生产加工区、成品存放区、包装区、检验区等,并且各区域之间应有明确的隔离。
人流物流分离:人员和物料的流动路线不交叉,以减少污染的可能性。
清洁与非清洁区域分离:清洁区域和非清洁区域应有物理隔离,如使用墙壁、门等。
易于清洁:墙面、地面和天花板应使用光滑、无孔、不易脱落、耐腐蚀的材料,便于清洁和消毒。
防水防潮:地面应有足够的坡度和排水系统,以防积水和潮湿。
防虫防鼠:门窗应有防虫网和防鼠设施,墙角和管道穿墙处应密封。
良好通风:厂房应有足够的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空气质量。
适宜照明:生产区域应有充足的照明,特别是操作台面和检验区域。
洗手间和更衣室:应设有足够数量的洗手间和更衣室,且位置方便,与生产区域隔离。
消毒设施:提供手部消毒设施,如消毒液分配器。
垃圾处理:设有专门的垃圾收集和处理区域,定期清理。
卫生设计:生产设备应设计成易于清洁和消毒,表面光滑,无死角。
材质要求: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含有害物质。
污水处理:如有生产废水,应有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达标。
噪音和震动控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和震动应在允许范围内。
检验实验室:应设有符合要求的检验实验室,用于原材料和成品的检验。
记录保存:应有完整的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便于追溯。
符合法律法规:厂房的建造和使用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如《食品安全法》、《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卫生标准》等。
在申请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生产许可证时,除了满足上述厂房要求外,还需要提供相关的文件资料,如厂房的平面图、建设许可证、环保批文、消防验收证明等。此外,相关部门可能会进行现场核查,以确认厂房是否符合要求。因此,建议在建设厂房之前,就咨询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的咨询,厂房的设计和建设符合所有的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