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是欧盟编号为1907/2006/EC法规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的缩写,中文名称是《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于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
这一新的欧盟化学品政策,颁布的目的是统一管理欧盟市场上的化学品,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促进绿色化学品的创新。它被认为是欧盟20年立法中z重要的法规之一,据估计它产生的影响将会是RoHS指令的12倍,并将影响全球包括电子行业在内的众多行业。REACH法规对在欧盟市场上销售的产品提出了包括注册、限制、授权、通报等要求,要求制造商和进口商履行。
检测内容
1、年生产量或进口量达到或超过1吨的所有“现有”或“新”的化学物质都要进行注册欧盟《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规》(REACH法规)已于2007年6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 REACH是一套统一的化学品管理法规,涉及约3万种化学物质,其主要内容如下:
2、通过安全资料表(SDS)加强供应链中资讯的流通
3、对部分已注册物质进行评估
4、高度关注物质(SVHC)的使用和投放市场必须经过许可
5、对不被接受物质的限制
6、成立化学品管理局(ECHA)来管理整个系统
REACH几乎涵盖了所有出口到欧盟的产品(除了食品、药品和农药),应对REACH 法规的要求,供应链中的各个环节都需承担相应的义务:
1、化学品供应商:传递化学品信息、提供SDS
2、原材料供应商:收集化学品信息、传递化学品信息、检查是否存在SVHC
3、非欧盟物品制造商:收集化学品信息、传递化学品信息、按照要求进行预注册、通知存在的SVHC
4、品牌商:按照要求进行预注册、收集/通知存在的SVHC、收集SDS作准备、通报计算、证明尽忠职守
5、零售商:按照要求进行预注册、收集/通知存在的SVHC、收集SDS作准备、通报计算、证明尽忠职守
根据欧盟REACH条例57章,高注关度物SVHC为:
1、致癌,致突变和对生殖有毒性
2、持久性,生物蓄积性和毒性
3、高持久性,高生物蓄积性
4、具有同等影响的物质 (如内分泌干扰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