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材料清单
河南洛阳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材料清单
河南洛阳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材料清单
河南洛阳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需准备以下材料(下述材料清单源自顺企网2024年3月5日发布的内容,具体要求可能会随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核实):
新申请事项材料目录
关于申请办理外债备案登记的请示(附送纸质版,原件,一式1份);
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及签字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承诺函模板可在“文件下载专区”下载)(附送纸质版,原件,一式1份);
附件:
申请主体、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追溯至终实际控制人的外债主体股权架构图;
依据公司章程出具的关于本次借用外债、对本次借用外债提供担保(如有)等事项的内外部决议文件,应包含拟申请外债的关键要素,涉及担保的也需要明确;
相应主体的公司章程;
发行人、担保人(如有)近三年及近一期财务报告;
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请提供经签署的贷款协议或同等效力文件;
募投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投资合同或意向书,项目的其它支持性文件(如适用);
企业过往外债备案登记证明文件及备案项下的额度使用情况(如有);
信用评级报告(如有)。
企业可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务服务”频道提交电子申报材料,同时将必要的纸质材料同步报送至政务服务大厅。建议申请人不晚于债券发行或贷款提款前45个工作日提交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大致如下:
申请人按办事指南要求,将申请材料准备齐全后,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务服务”频道进行网上登记,填写申请表单并上传电子材料;
网上登记完成后,申请人需同步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政务服务大厅;
政务服务大厅收到全部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接收;
承办司局对相关材料进行复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
受理后,承办司局审理申请材料内容并作出备案决定。对于材料内容存在错漏的,承办司局将通过网上系统向申请人发出补齐补正通知;
备案结果信息通过短信形式告知,中央管理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备案登记证明将通过文件交换系统送至集团总部(总公司、总行等),地方企业的备案登记证明将通过文件交换系统送至省级(或计划单列市)发改委;
申请人应在每期发行/提款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务服务”频道报送发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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