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鉴定包括对新建或在建工程结构质量检测鉴定、建筑受灾后(火灾、地震、爆炸等)对建筑物进行检测鉴定、房屋建筑上有搁置物或者悬挂物的,属于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大于房屋荷载的。
房屋安全鉴定的一般流程是:申请人委托鉴定机构对房屋安全鉴定——鉴定人员对房屋进行初步调查——确定鉴定方案和内容——进行详细的调查和检测——根据收集的数据进行等级评定——编写鉴定报告
初步调查时,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一般会要求提供申请人证明的资料和需要鉴定房屋的相关资料,如建筑工图纸、建筑结构图纸、地质资料、曾有过的房屋检测或安全鉴定报告等,以及房屋的使用状况,包括房屋的实际状况、使用条件、内外环境等,让鉴定人员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
房屋安全鉴定方案,应根据委托方提出鉴定的原因、目的和国家相关检测鉴定技术标准,经鉴定人员初步调查后综合确定。
进行详细的调查和检测。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查勘方法。
通过全面地分析,包括检测结果分析、结构构件承载力验算、房屋所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等。论证定性,做出综合判断,按选用的鉴定标准要求对房屋进行等级评定,提出处理建议。
申请人缴交鉴定费后取得鉴定报告,经鉴定属于危险房屋的,应及时发出危险房屋鉴定报告,同时将鉴定报告副本按要求报送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