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公司基本要求:经营者应为依法设立的公司,且企业股权架构中不能含有外资成分(如有外资需要按照外资流程申请)。
注册资金:注册资金需达到100万人民币及以上。
人员:公司需要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人员。
服务能力:具备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能力。
网站要求:企业网站的内容及形式需符合申请ICP经营许可证的要求,且网站必须进行评估(如广东省地区)。
服务器要求:企业网站的服务器所在地需符合当地通信管理局的要求(有些省份需要服务器在本省)。
信息安全:需具备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
二、申请材料
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经营范围需包含“增值电信业务”、“经营电信业务”或“电信业务”字样。
法人及股东信息:法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法人股提供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shebao证明:公司至少3名员工近期1个月以上的shebao证明(原件扫描件)及shebao人员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原件扫描件)。
服务器接入协议:接入商资质(网站接入单位许可证正、附页及年检页)。
域名证书:域名证书彩色扫描件。
其他材料:根据当地通信管理局的要求,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