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非《商标法》第34条的规定,南非商标转让应当向商标局提交以下文件:
转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1、转让人必须是自然人,并且应当提交护照复印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2、如果转让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主体资格的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等。
3、如果转让人是自然人,没有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应当提供在其住所所在地有经常居所的证明;如果没有经常居所的,申请人应当提供在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登记为住所的证明。
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受让人是法人的,应提交该法人的登记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受让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果受让人为外国公民,其身份证明文件必须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果受让人为中国法人或其他组织,其身份证明文件必须经在我国注册的商标所有人或其他组织授权的代理人认证。
受让人是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农村承包经营户,应提交其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或农村承包经营户登记证等。如果受让人为外国法人或其他组织,该企业应提交该企业的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受让人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应提交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转让证明文件,例如商标注册证书、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或其他证明文件
如果转让的商标是在南非注册的,转让人或受让人的商标注册证书的注册号和名称也可以作为转让证明文件。
如果您已提交转让申请,但是还没有收到商标局发送的《转让/移转证明》,请您联系商标局,并将收到的《转让/移转证明》复印件提交给商标局。如果您已经收到了《转让/移转证明》,请直接向商标局提交该文件。
申请转让的商标使用情况说明
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该商标的名称,注册号或商标注册证号,注册时间,类别和商品/服务项目;
(2)申请转让的商标是否与申请注册时的商标一致;
(3)申请人是否已在南非国内实际使用该商标;
(4)该商标的商品/服务项目与申请时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则应提供说明。
委托代理机构的,还应当提交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签署的委托书
在提交商标转让申请时,商标受让人需要提供一份申请文件,用于证明该商标已转让给受让人。提交申请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申请书,并应当附送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签署的委托书。
在提交转让申请后,商标局会对商标进行审查,在审查期间,商标转让申请的内容会发生变化。如果没有及时发现变化,商标局将不予受理该转让申请。
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在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后,会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寄送到商标局。但是如果申请人自行办理商标转让手续的话,需要提交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以及申请书件中要求填写的其他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