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京市重点领域首版次软件产品正在开放申报,有意向的单位积极提交材料。
首版次软件产品是什么?申报单位需满足什么条件或要求?
首版次软件产品是指企业通过自主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其功能或性能有重大突破,在该领域具有技术优势或者打破市场垄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取得重大市场业绩,首/次销售的同产品名称、同一版本号的软件产品。
据《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重点领域首版次软件产品征集工作的通知》,申报单位需满足的条件要求如下:
(一)送征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送征单位须为在江苏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成立日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及以前(以营业执照为准);
2.送征单位内部管理规范有序、经营状态正常、已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或具有较强发展潜力;
3.送征单位具有良好的产品研发技术基础和人才支撑;
4.送征单位诚信守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无严重失信行为。
(二)送征软件产品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送征软件产品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发展政策导向,类别属于基础软件、支撑软件、平台软件、工业软件、嵌入式系统软件、信息安全软件、5G相关软件、人工智能软件等高端软件,或在我省先进制造业集群、政务治理和民生服务重要领域有创新型应用的行业应用软件;
2.送征软件产品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软件著作权(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中开发完成日期须在2023年1月1日及以后,著作权人须包含送征单位);
3.送征软件产品为首/次正式发布并进行销售,具有良好市场推广应用前景;
4.送征软件产品功能或性能有重大突破,具有技术优势或者打破市场垄断;
5.送征软件产品已经通过省级以上软件产品检测机构依据《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 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GBT 25000.51-2016)进行的检测;
6.送征软件产品研发投入在200万元以上。
(三)符合以下条件的送征软件产品优先列入应用推广目录:
1.送征软件产品与信创技术路线相适配(须提供通过相关机构适配性测试的证明材料);
2.送征软件产品拥有相关专利(须提供相关专利佐证材料);
3.送征软件产品的研发过程推动了相关标准制定(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四)仅/限于企业自用的软件或用户定制的非通用软件,不属于征集范围。
申报时间及程序:
在线填报征集报告。依托江苏省数字工信一体化平台开展,各送征单位须在企业办事栏选择“首版次软件产品征集”,点击进入江苏省工信厅旗舰店,在“认定遴选类申报”选择“软件类—首版次软件产品征集”专栏中填写完整的首版次软件产品征集报告(封面及信用承诺书需送征单位签字盖章),并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操作过程详见专栏的“办事指南”),2024年7月31日17:00以前完成提交操作(未提交的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