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接触用材料生产许可证是指在中国境内生产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和制品的企业必须取得的行政许可证件。这类材料和制品包括但不限于塑料、橡胶、纸张、金属、玻璃、陶瓷等,它们直接或间接与食品接触,因此对其安全性有严格的要求。以下是办理食品接触用材料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流程和注意事项:
1. 申请条件企业必须依法设立,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生产设备、工艺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追溯体系。
有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产品必须通过国家规定的安全性评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生产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生产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
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流程图。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
产品安全性评价报告,包括迁移试验报告等。
其他可能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
咨询与准备: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或相关部门咨询具体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料审查: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认是否齐全、合规。
现场核查:市场监管部门会对企业的生产场所、设备、工艺等进行现场核查。
产品检验:必要时,企业需将产品送至建议的检验进行安全性检验。
审批决定:根据资料审查、现场核查和产品检验的结果,市场监管部门作出是否发放许可证的决定。
领取许可证:审批通过后,企业可领取食品接触用材料生产许可证。
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
企业应生产过程符合环保要求,不得有污染食品的风险。
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含有禁用的添加剂或有害物质。
企业应定期进行自查,产品质量持续符合要求。
许可证有效期通常为五年,到期前需提前申请续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系列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1-2016)等相关专项标准
办理食品接触用材料生产许可证是一项系统的工作,涉及多个环节和复杂的法规要求。企业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准备充分的申请材料,并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以顺利取得生产许可证。同时,企业还应持续关注相关法规的更新,生产活动始终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