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从事利福平的销售工作,在行业中得到了广大客户的一致认可,下面给大家讲解一下利福平的注意事项希望对广大客户有所帮帮助!
1.可致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泻、胃痛、腹胀等胃肠道不良反应,还可致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嗜酸细胞增多、肝功能受损、脱发、头痛、疲倦、蛋白尿、血尿、肌病、心律失常、低血钙等不良反应.还可引起多种过敏反应,如药物热、皮疹、急性肾功能衰竭、胰腺炎、剥脱性皮炎和休克等,在某些情况下尚可发生溶血性贫血.
2.与异烟肼联合使用,对结核杆菌有协同的抗菌作用但可使异烟肼加速代谢为乙酰胺而增强肝的毒性.与对氨基水杨酸钠合用也可加强肝的毒性.
3.与乙胺丁醇合用,有增强视力损害的可能.
4.有酶促作用,可使双香豆素类抗血凝药、口服降糖药、洋地黄类、皮质激素、氨苯枫等药物加速代谢而降效.长期服用本品,可降低口服避孕药的作用而导致避孕失败.
5.用药期间应检查肝功能.
6.肝功能严重不全、胆道阻塞者和3个月以内的孕妇禁用.婴儿、一般肝病者和3个月以上孕妇慎用.
7.服药后尿、垂液、汗液等排泄物,均可显桔红色.
8.食物可阻碍本品吸收,故宜空腹服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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