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制造高压氧舱的厂家居室应具有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条件,日照标准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时数2h。当居室日照标准低于冬至日日照时数2h时,老年人居住空间日照标准应按下列规定之一确定:
1 同一照料单元内的单元起居厅日照标准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时数2h。
2 同一生活单元内至少1个居住空间日照标准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时数2h。
5.2.2 每间居室应按不小于6.00m²/床确定使用面积。
5.2.3 居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人间居室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0.00m²,国内制造高压氧舱的厂家双人间居室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6.00m²。
2 护理型床位的多人间居室,床位数不应大于6床;非护理型床位的多人间居室,床位数不应大于4床。床与床之间应有为保护个人隐私进行空间分隔的措施。
3 居室的净高不宜低于2.40m;当利用坡屋顶空间作为居室时,低处距地面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低于2.40m高度部分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4 居室内应留有轮椅回转空间,主要通道的净宽不应小于1.05m,床边留有护理、急救操作空间,相邻床位的长边间距不应小于0.80m。
5 居室门窗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及方便老年人辨识的措施。
国内制造高压氧舱的厂家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的每间休息室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00m²/人。
5.2.5 照料单元的单元起居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不小于2.00m²/床确定使用面积。
国内制造高压氧舱的厂家平面及空间形式应适应老年人日常起居活动,并满足多功能使用的要求。
5.2.6 老年人集中使用的餐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老年人全日照料设施中,国内制造高压氧舱的厂家护理型床位照料单元的餐厅座位数应按不低于所服务床位数的40%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