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许可证办理流程
1. 提交申请
申请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人力资源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
(4)经营场所证明材料房本租赁合同;
(5)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发放人力资源许可证;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书面告知申请者并说明理由。
3. 年检与换证
人力资源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每年进行一次。持证者应当在许可证期满前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交年度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合格的,换发新的人力资源许可证。年检不合格或逾期未报送年检材料的,将被撤销人力资源许可证。
4. 变更与注销
持证者需要变更人力资源许可证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需注销人力资源许可证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后注销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