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涟源助民养殖专业合作社
乙方:
为规范本社经营活动,保护合作社成员合法权益,增加社员收入,促进本社健康发展。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成为涟源助民养猪专业合作社的社员,享受合作社社员的一切优惠待遇,履行一切社员应尽的义务。
二、主要业务及服务内容如下:
1、统一采购配送各阶段专用预混料、专用畜药,社员购买按出厂价供给,非社员购买按市场价格供给。
2 、统一回收社员的商品猪,承诺价格不低于市场收购价, 如果本社成员对价格有异议,经协商也可自行销售。
3、合作社定期举办免费的技术培训课程,请专家为广大养殖户答疑解难! 4、本合作社本着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经营原则经营.
5、 合社实行订货制管理,每月1日与16日统一现金发货。
6 、合作社经营产品部分返利用于建立合作公积金,为社员建立个人帐户,多余部分按社员于合作社的提货量和出资额于年底结帐清算作为红利返还社员。
7 、 社员退社必须提前三个月向合作社提出申请,合作社于每次结帐清算后返还其个人帐户所有公积金。
8 、社员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合作社经营范围内其它品牌产品,如有违反,将责令其退出本社,并扣除所有公积金。
9 、如对合作社存有异议将参照合作社总章程协商。
三、本社社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本社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履行本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望共同遵守。
甲方:涟源助民养殖专业合作社 乙方:
电话:15873889318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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