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泡剂有广义与狭义两个概念。这两个概念是有一定的差别的,它可以区分非应用性的发泡剂与应用性发泡剂。
① 广义的发泡剂是指所有其水溶液能在引入空气的情况下大量产生泡沫的表面活性剂或表面活性物质。因为大多数表面活性剂与表面活性物质均有大量的起泡的能力,因此,广义的发泡剂包含了大多数表面活性剂与表面活性物质。因而,广义的发泡剂的范围很大,种类很多,其性能品质相差很大,具有非常广泛的选择性。
广义的发泡剂的发泡倍数(产泡能力)、泡沫稳定性(可用性)等技术性能没有严格的要求,只表示它有一定的产生大量泡沫的能力,产生的泡沫能否有实际的用途则没有界定。
② 狭义的发泡剂是指那些不但能产生大量泡沫,而且泡沫具有优异性能,能满足各种产品发泡的技术要求,真正能用于生产实际的表面活性剂或表面活性物质。它与广义发泡剂的大区别就是其应用价值,体现其应用价值的是其优异性能。其优异性能表现为发泡能力特别强,单位体积产泡量大,泡沫非常稳定,可长时间不消泡,泡沫细腻,和使用介质的相容性好等。狭义的发泡剂就是工业实际应用的发泡剂,一般人们常说的发泡剂就是指这类狭义发泡剂。只有狭义的发泡剂才有研究和开发的价值。泡沫混凝土发泡剂属于狭义的发泡剂。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是一份固定的文件,没有统一模板和内容。
首先,MSDS是根据产品成分或者材质信息来评估的,不同的产品,做出来内容是不一样的。
其次,MSDS是有具体标准的。经常会遇到企业来问:有没有通用的MSDS?是否一份可以全球通用?答案也是否定的!虽然各国现在制作MSDS法规基本都是参照联合国GHS的指导方针,但是涉及到每个国家,法规是有差异的。所以并没有的MSDS,但是有相对通用点的版本。比如可以参照新GHS版本之所英文MSDS,法规部分列上国际上常见的法规。这个版本目前来说,是相对通用的。
后,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标准。比如去欧盟,参照欧盟法规制作英文MSDS,进口清关,制作符合中国法规中文MSDS。保险起见,在制作之前,可以跟要求方核对标准后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