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等级评估报告办理
到当地危房鉴定站申请鉴定。危房鉴定标准:1、为确保住用安全,对危险房屋的鉴定有所依据,特制定本标准。2、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管理的房屋。对单位自有和私有房屋的鉴定,可参考本标准。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建筑、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及文物保护建筑。3、本标准提及的构件,是指承重构件;提及的结构,是指由承重构件组成的体系。4、对难以鉴定的重要房屋或复杂结构,应进行必要的测试和验算。5、构成危险房屋的因素各地有较大差异时,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执行本标准时,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危险构件:危险构件是指构件已经达到其承载能力的极限状态,并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构件单位:1、基础(a)独立柱基以一根柱的单个基础为单位;(b)条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单面长度为单位;(c)满堂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2、墙以一层高、一个自然间的一面为单位;3、柱以一层高、一根为单位;4、梁、搁栅、檩条等以一个跨度、一根为单位。5、预制板以块、捣制板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6、屋架以一榀为单位。地基、基础1、地基因滑移,或因承载力严重不足,或因其他特殊地质原因,导致不均匀沉降引起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2、地基因毗邻建筑增大荷载,或因自身局部加层增大荷载,或因其他人为因素,导致不均匀沉降,引起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3、基础老化、腐蚀、酥碎、折断,导致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1、柱、墙(a)柱产生裂缝,保护层部分剥落,主筋外露;或一侧产生明显的水平裂缝,另一侧混凝土被压碎,主筋外露;或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b)墙中间部位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或伴有保护层剥落。(c)柱、墙产生倾斜,其倾斜量**过高度的1/100。(d)柱、墙混凝土酥裂、碳化、起鼓,其破坏面**过全面积的1/3,且主筋外露,锈蚀严重,截面减少。2、梁、板(a)单梁、连续梁跨中部位,底面产生横断裂缝,其一侧向上延伸达梁高的2/3以上;或其上面产生多条明显的水平裂缝,上边缘保护层剥落,下面伴有竖向裂缝;或连续梁在支座附近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或在支座与集中荷载部位之间产生明显的水平裂缝或斜裂缝。(b)框架梁在固定端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或斜裂缝,或产生交叉裂缝。(c)简支梁、连续梁端部产生明显的斜裂缝,挑梁根部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或斜裂缝。(d)捣制板上面周边产生裂缝,或下面产生交叉裂缝。(e)预制板下面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f)各种梁、板产生**过跨度1/150的挠度,且受拉区的裂缝宽度大于1mm。(g)各类板保护层剥落,半数以上主筋外露,严重锈蚀,截面减少。(h)预应力预制板产生竖向通裂缝;或端头混凝土松散露筋,其长度达主筋的100以上的。3、屋架(a)产生**过跨度1/150的挠度,且下弦产生裂缝大于1mm竖向裂缝。(b)支撑系统失效导致倾斜,其倾斜量**过屋架高度的2/100。(c)保护层剥落,主筋多处外露、锈蚀。(d)端节点连接松动,且有明显裂缝。扩展资料:农村危房改造符合条件的,可以向**申请补助资金。但要咨询当地国土部门,以当地的标准为准:一、申请条件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补助对象是长期居住在所属危房中的农村农户。现居住房屋确系危房且符合以上条件,方可向属地村委会、镇**提出申请。 二、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住房补助为辅,**分类住房补助标准为:*补助资金7500元,省级补助资金1900元,县级补助资金4500元,共计补助资金13900元。 三、申报程序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村户主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小组审核、乡镇人民**审批后,报县住房**中心备案。
房屋鉴定的分类
(一)房屋的安全性鉴定。房屋的安全性鉴定主要有两类:一个是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房屋安全性鉴定,另一个是在发生地震情况下的房屋安全性鉴定。
(二)房屋的完损等级评定。根据房屋的结构、装修和设备三个组成部分的完好和损坏程度评定房屋的完损等级,将房屋评定为完好房、基本完好房、一般损坏房、严重损坏房和危险房五个等级。适用标准为建设部1985年颁发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危险房是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给定危险构件和危险房屋界限确定的,其他4类是按《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评定的。主要为房地产管理部门掌握所管各类房屋的完损情况,为房屋的技术管理和修缮以及城市规划改造提供基础资料和依据。
(三)房屋的质量鉴定。房屋的质量鉴定是根据房屋的现状来评定房屋的质量。目前我国还没有《房屋质量鉴定标准》,现在对房屋进行质量鉴定,只能依据《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和有关的建筑设计标准,但这些标准主要用于房屋建造的施工阶段,对于不同年代的房屋或房屋在交付使用后出现的有些裂缝或损坏有时就不适用了。
(四)房屋尚可使用年限的鉴定
房屋尚可使用年限的鉴定是根据房屋的现状、使用情况和使用环境等影响房屋使用寿命的因素,经过调研、分析和计算,评定出房屋还可以使用的年限,目前还没有鉴定标准。
(五)房屋损坏纠纷的鉴定
房屋损坏纠纷鉴定是指房屋在使用期间受到人为因素(在房屋周围挖坑、挖沟、爆破、降水、蓄水或施工振动)侵害,而确定责任人及其行为是否为房屋损坏(结构倾斜、开裂等)的直接原因的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