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回收许可证在2019年已经取消。
现在,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
以上海市为例,其具体的备案流程如下:
另外,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确保备案顺利进行。同时,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还需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等。该办法对经营规则、监督管理、罚则等方面做出了规定,例如,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需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对相关信息如实进行登记,登记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等。
需要注意的是,再生资源回收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废轻化工原料、废玻璃等。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的回收管理另有规定的,需从其规定。并且,再生资源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全过程应当遵守相关国家污染防治标准、技术政策和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