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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按结转的退市/摘牌股票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确认私募股权契约型产品托管机构推荐,
3003 证券清算款
按照不同登记结算机构或
证券交易对手方增设明细
科目,按照基金场内交易、
基金认购、基金申购赎回、
现金替代款、现金差额等分
别核算私募股权契约型产品托管机构推荐,
差价收入–按照债券或资
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明细
核算
第二十一条 主要开展程序化交易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就程序化交易制定专门的业务管理和合规风控制度,完善程序化交易指令审核和监控系统,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用于程序化交易的技术系统应当具备证券期货交易场所规定的基本功能,按照要求进行充分测试,保障持续稳定运行;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建立并有效执行程序化交易策略的研发、测试、验证、合规审查、上线等业务流程;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建立健全流动性、持股比例集中度、杠杆、交易频率、期现匹配、风格暴露、瞬时大额成交等投资交易的风控制度并有效执行;
(五)保存历史交易记录,算法或策略的文字说明等投资决策、交易涉及资料,保存期限自基金清算结束之日起不得少于20年;
(六)按照证券期货交易场所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履行相关手续,不得以规避报告制度等监管要求为目的分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七)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重大技术故障、重大人为差错等突发件,可能引发重大异常波动或者影响证券期货交易正常进行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采取暂停交易、撤销委托等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其委托的证券公司或者期货公司报告;
(八)证监会、协会、证券期货交易场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94 按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应计利息(若有)确认
6101 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
按照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
算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债券的数量,不得超过该债券存续数量的10%,因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或者进行债券购回,以及其他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导致的被动超标除外
145 按回售业务产生的交易费用确认

122 按结转的原计入该卖出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确认,可能为贷方
红字私募股权契约型产品托管机构推荐,
236 按结转的原计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确认,可能为贷方红字私募股权契约型产品托管机构推荐,
205 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债券利息金额确认
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销售引用境外机构评价或者评级结果 7 借: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22
贷:应收股利23
投资收益–股利收入24
2、现金红利派发–含股票选择权
(1)除权日
借:应收股利25
贷:投资收益–股利收入
(2)股票股利确认日
借:交易性股票投资–成本26
贷:应收股利27
投资收益–股利收入
(3)现金红利到账日
借: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28
贷:应收股利29
投资收益–股利收入30
3、送股
31或转增股份,于除权日
(1)自身股份
借:交易性股票投资–成本32
22 按实收股利确认私募股权契约型产品托管机构推荐,36
投资收益–差价收入–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148
同时,将原计入该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转出私募股权契约型产品托管机构推荐,
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员工不得参与债券结构化发行,不得参与债券代持,不得直接或者变相收取债券发行人及第三方支付的承销服务、融资顾问、咨询服务、信用风险补偿等各种形式的费用或者保证金
151 按实际收到利息与原计入应计利息或应收利息的金额的差额部分确认
核算在债券或资产支持证
券交易中应付的相关费用私募股权契约型产品托管机构推荐,
(1)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到期兑付/分次还本
①债券兑付日
根据兑付金额中的还本部分:
借:证券清算款/银行存款
18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减值准
备
185
贷: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面值
186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利
息调整
187
信用减值损失–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188
根据兑付金额中的利息部分:
183 若为损失准备转回,则借方红字54
交易性债券投资–国债预发行投资–估值
234
投资收益–差价收入–债券投资–国债预发行
235
同时,将原计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终
止确认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
易日结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