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泽县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可以在网上办理注销。以下是一般的网上办理流程(具体步骤可能因地区而有差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1. 电脑上浏览器搜索并打开“河北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
2. 点击个人登录:
● 未注册过“掌上登记”的经营者,需点击“掌上登记 app 下载”,使用手机浏览器扫描弹出的二维码下载,安装完成后注册新用户,并实名认证;
● 已注册过“掌上登记”的经营者,直接点击“个人登录”,使用本人已登录的“掌上登记”app 扫码,登录成功,系统自动跳转至业务办理界面;
或者选择“企业登录”,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电子营业执照”,使用经营者身份证号码下载电子营业执照,扫描二维码登录;
3. 在业务办理页面找到“注销便利化”端口,点击进行业务办理;
4. 根据提示选择需要办理注销的个体工商户名称(需注意:点击新办-绑定商事主体-选择需要办理的个体工商户);
5. 在注销便利化界面中,根据实际情况勾选普通注销或简易注销,然后勾选同意,并提交;
6.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注销原因,点击下一步;
7. 清税证明开具之后(需持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去就近的税务部门开具清税证明,税务部门会同步信息),个体工商户无需发布注销公告,直接点击开始办理即可;
8. 根据提示上传所需材料,其他材料中上传营业执照正副本(营业执照遗失的提交遗失公告截图)和清税证明;若营业执照遗失,需先发布遗失公告,在“执照遗失及补领”里面发布,点击“确认”后进入到营业执照增补换发业务办理界面,勾选补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正本副本、数量填 1,勾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对显示出公告日期的页面进行全屏截图,在提交注销申请时一并上传至其他材料内;
注意:其他材料中上传营业执照遗失证明截图或者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带有正在发布遗失公告作废声明的,就无需再上传营业执照自行销毁承诺书、营业执照正副本;若上传营业执照自行销毁承诺书(可在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上下载),注销登记核准后可自行销毁营业执照,就不用去经营所在地的市场监管所缴回要注销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9. 点击保存自动生成电子材料,核对材料无误之后进行电子签名,点击提交(签名需要支付宝小程序“登记注册身份验证”实名验证;若已签名系统还没有同步更新,需要耐心等待或点击右上角橙色字体“同步信息”完成签名;若一直未收到签名业务的推送,可点击签名中的“重新发起”完成签名);
10. 提交完成之后,等待审核结果即可。
另外,根据相关规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改革实施后设立登记的个体工商户通过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承诺书,也无需公示。个体工商户在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后,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将个体工商户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通过省级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政务信息平台、部门间的数据接口(统称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给同级税务等部门,税务等部门于10天(自然日)内反馈是否同意简易注销。对于税务等部门无异议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办理简易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