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企业申请境外投资备案的常见问题
甘肃兰州企业申请境外投资备案常见问题如下:
对于由两个或以上境内主体共同投资的境外企业,需注意相关备案和管理规定。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实行负面清单和年度投资计划管理。纳入年度投资计划的境外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非主业投资项目和负面清单特别监管类项目报国资委审核,负面清单禁止类项目一律不得投资。
兰州企业申请境外投资备案时,境内公司zui好成立满1年以上,净资产回报率zui好高于5%,资产负债率zui好低于78%,股东背景、资金来源必须真实、合法。
兰州企业境外投资备案办理需取得三个主管部门的核准、备案或登记,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地方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或备案、商务部或地方商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地方分局的外汇登记程序。
若境外企业拟将其境外子公司注资给境内子公司,由此境内子公司获得境外企业的股权,此类情形也需遵循相关备案规定。
若兰州企业通过投入技术而获得境外企业的股权,属于境外投资,适用相关规定。
境内企业在已持有香港企业部分股权情况下,继续在二级市场购买股权,属于直接投资,适用相关规定。但在二级市场购买股份无法出具购买协议时,投资主体作出合理、充分的说明后可以不提供相关附件。
总之,甘肃兰州企业在申请境外投资备案时,需充分了解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确保备案申请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