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境外投资备案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及后续细化政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三大类:
第一,对注册在海南自贸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简称“15%优惠税率政策”);
第二,对在海南自贸港设立的三大重点产业(即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境外投资免税政策”);
第三,对在海南自贸港设立的企业,新购置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和摊销;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摊销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摊销的方法(简称“税前扣除政策”)。
以上税收优惠政策的有效期截止2024年12月31日。
哪些企业可以享受海南境外投资免税政策?
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且主营业务属于《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所得税目录》内项目的企业,2025年前新增境外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享受海南境外投资免税政策,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此项优惠需要具备以下2个条件:
(1)从境外新设分支机构取得的营业利润;或从持股比例超过20%(含)的境外子公司分回的,与新增境外直接投资相对应的股息所得;
(2)被投资国(地区)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不低于5%。
哪些投资形式可以享受海南境外投资免税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zongju海南省税务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得出4种投资形式:
(1)在境外投资新设分支机构;
(2)境外投资新设企业;
(3)对已设立的境外企业增资扩股;
(4)收购境外企业股权。
海南企业办理ODI(境外直接投资)备案需要准备的材料:
1.境外投资备案表:必要材料;
2.营业执照:境内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必要材料;
3.章程(合同或协议):如境外公司章程等,必要材料;
4.决议:境内主体投资决议等,必要材料;
5.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必要材料;
6.情况说明书:必要材料;
7.前期报告表:非必要材料;
8.上年度的审计报告:用于证明境内公司的财务状况;
9.资金证明:由银行出具,资金额度要大于自身的投资额,以证明投资资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