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基建企业发改委立项申请流程--美态国际
申报要求:
项目申请单位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规规定,经核准登记或批准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项目申请材料原件合法有效;复印件清晰,与原件核对无异。
申报材料清单:
政府投资项目立项请示;
项目简介,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项目名称、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固定资产投资清单表(建安类+固定资产购置+其它)、项目总投资(与固定资产清单表合计数一致)估算与资金筹措、建设进度初步安排等;
项目用地的使用权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租赁合同(同时提供承租方的房屋产权或土地证明)、房屋购买合同、土地出让合同、房产证或土地证等可以证明该项目场地使用权的法律文本。若存在区级以上(含区级)政府会议纪要中明确提出该地可使用的情况,则可不提供用地文件;
出资证明(部分情况可不出具,例如出资单位在立项报告中签字“情况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区级以上(含区级)政府会议纪要中明确提出该出资单位)。
网上报送(纸质材料报送的同时需在网上进行报送):
登录网站;
注册申报单位账号(用组织机构代码上面的代码);
注册成功后,登录账号,进入首页,选择“审批类项目”开始申报(注:开始申报时选择地区,点击“合肥市”,再选择“包河区”,如果不选择包河区,区级无法受理),申报提交成功后,建议电话告知相关部门。
批准流程:
受理: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通过网络、快递或直接到包河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审查:窗口转承发改委项目科办理,发改委项目科室组织审查。
决定:发改委领导研究决定。
办结:办理结果网上公开,由窗口通过邮政快递寄送申请人,申请人也可自愿到窗口自取。
办理时限:通常为3个工作日。
欢迎您来咨询美态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