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总体描述
交接箱的工作单元应采用模块化设计,其中包括箱体、光缆固定装置、接地装置、光分单元、主干熔接单元、配缆熔接单元、直熔单元、储纤单元、盘纤单元等。
3.2 外观与结构
(1) 箱体结构形式
1)箱体采用通用型片状模塑料(SMC)材料或金属箱体的封闭结构形式;非金属箱体采用的SMC材料应符合GB/T 15568的要求,或者采用更好的耐侯性材料;金属箱体材料应采用牌号为Q235-A或更好的金属材料,厚度不小于1.5mm。本规范给出的箱体尺寸为参考尺寸。门通过铰链结构连接,门可自由开合5000次不损坏。门锁应为防盗结构,具有良好的抗破坏性,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 73-94 机械防盗锁规定。
2)光缆从箱体的底座进缆孔进出。箱体留有相对独立的进出线孔,孔洞数量应满足满配时的需求。
3)容量在432芯以下(含432芯)的光缆交接箱宜采用单面右开门操作结构;576芯光缆交接箱推荐采用双面单开门操作结构。
4)光缆交接箱配有密封腻子,以便于线缆引入孔处的密封,防止水和啮齿类动物进入机箱。
5)箱体应保证电气导通,并有完善的接地系统。
(2) 机械活动部分
2) 机械活动部分
机械活动部分应转动灵活、插拔适度、锁定可靠、施工安装和维护方便。门的开启角应不小于120°,间隙应不大于3mm。结构应牢固,装配具有一致性和互换性,紧固件无松动。外露和操作部位的锐边应倒圆角。
(3) 引入光缆弯曲半径
引入光缆进入箱体时,其弯曲半径应不小于光缆直径的20倍。
(4) 箱体结构
箱体结构应设计合理,满足设计、施工、维护管理等各类需要。箱体结构是衡量设备总体情况的重要依据。
箱体结构采用全正面或正反两面操作,布放、盘绕光纤跳线的装置要设计合理,光纤跳线设定为侧走线方式,光缆引入后应有护套管保护,应有足够大的跳纤面积。整个内部箱体应保证电气导通,并有完善的接地系统。
箱体必须满足满容量布放、盘绕光纤跳线要求,满配置时应能够方便地进行维护操作。
机箱内应在合适的位置设置储纤单元,以便于尾纤的管理存储,储纤单元结构要合理便于存纤取纤并具备防尘功能。应具备科学的尾纤管理功能,便于尾纤查找、调度、替换等各种管理操作。
机箱内应在合适的位置预留直熔单元,以便于光缆的直通。
光纤终接装置、尾纤配线装置、适配器卡座、安装板、尾纤及适配器,在满容量范围内应能方便地成套配置。开剥后的散纤应加护套管(壁厚0.9mm,材料硬度为邵氏硬度Shore70)。标识应从左到右,从下到上。
(5) 保护套、衬垫及纤芯和尾纤弯曲半径
光纤光缆穿过金属板孔及沿结构件锐边转弯时,应装保护套及衬垫。光缆光纤、尾纤无论处于何处弯曲,其曲率半径应不小于30mm。
(6) 箱体表面
SMC箱体表面的光泽和纹理应均匀美观,且无结瘤、缩孔、起泡、针孔、开裂、剥落、粉化、颗粒、流挂、露底、夹杂脏物等缺陷,箱体表面不应出现任何紧固件。
金属箱体表面涂覆层应表面光洁,色泽均匀、无流挂、无露底;金属件无毛刺锈蚀。
(7) 结构装置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和标志
结构装置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和标志应清晰、完整、无误。
2) 箱体尺寸
落地式交接箱箱体的外形尺寸一般不宜超过 2000mm×l500mm×600mm(高×宽×深)。壁挂式交接箱箱体的外形尺寸一般不宜超过 1200mm×900mm×400mm(高×宽×深)。
(4)储纤单元:用于光缆成端尾纤或盒式光分路器成端尾纤的储存,主要有托盘式、适配器插槽式、槽盒式三种结构形式。
(5)直熔单元
直熔单元为选配单元。一个过路直熔单元可安装至少12块熔接盘,每个熔接盘满足束状光缆或带状光缆12芯直熔。
4、技术要求
4.1 环境
按照YD/T 988-2007中5.1节要求。
4.2 外观与结构
按照YD/T 988-2007中5.2节要求。
4.3 机械性能
按照YD/T 988-2007中5.6节要求。
4.4 密封性能
室外型交接箱箱体的防护性能应达到GB 4208-2008中IP65级要求。
室内型交接箱箱体的防护性能应达到GB 4208-2008中IP30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