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使馆双认证商标证书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应如何办-理使馆双认证?
答:我国内地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送国外使用前,一般应先由双认证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外国驻华使馆领区内省级外事办公室办-理使馆双认证,再由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馆或使馆办-理使馆双认证。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只办-理外国驻华使馆的使馆双认证可以吗?
答:不可以。因为外国驻华使馆不掌握我国国内公证/书或其他文书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难以核实文书真伪,所以要求文书必须先经双认证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双认证,而后外国驻华使馆再确认双认证处或地方外办的印章、签字属实。
使馆双认证的范围
其范围主要有:
(1)贸促会系统所签发的一般原产地证;
(2)由贸促会签证机构双认证的涉外商业单据文件。常见的有:商业INV、箱单、价格单、船公司证明、提单、装箱单、保险单等;
(3)根据进口国或进口商的要求,需要办-理使馆双认证的其它有关单据文件。
在实际业务中,需要办-理使馆双认证的单据文件为常见的是原产地证和商业INV。
对商业单据文件(如原产地证)予以使馆双认证,通常在信用证中作如下规定:“THE CERTIFICATE OF ORIGIN SHOULD BE LEGALIZED BY EMBASSY OR CONSULATE”(中国贸促会出具的原产地证明,必须由某国使馆予以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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