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的流程及要求
宿州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要求。
实施依据方面,包括《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 2014 年第 3 号令)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境外投资经备案或核准后,原《证书》载明的境外投资事项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向原备案或核准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安徽省商务厅关于下放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备案事项的通知》(皖商明电〔2014〕52 号)指出,中方投资 1000 万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备案由市商务局审查办理。
责任事项包括: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2 日内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面告知理由);审查责任,外资科 3 日内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根据需要征求商务部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意见,对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是否涉及不予备案的情形进行核查,提出初审意见;决定责任,分管领导在 2 日内作出备案决定(不予备案的当面告知理由);送达责任,制发境外投资备案证书,在网络上信息公开;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管、防止弄虚作假;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包括:对符合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备案受理条件而不予受理的;对不符合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备案受理条件或明知不符合有关要求而予以备案的;擅自增设、变更备案程序或条件的;因未严格审核材料而产生严重后果的;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备案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在备案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承办机构为宿州市商务局外资科,承诺期限 15 个工作日,法定期限 15 个工作日。
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首先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境外投资备案申请表、投资主体身份文件、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资决议、证明投资主体及合作外方资产、经营和资信情况的文件、投标、购并或合资合作项目,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构架协议等文件、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等。然后按照规定的流程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等待审核和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