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物质被列入候选名单之前已经生产或进口而且列入候选名单之后依然供应的成品,同样具有提供SVHC信息的责任。所以,成品的供货日期是有意义的。需注意,上述责任没有吨位数的限制,例如1吨/年的物质同样适用。而且,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提供成品中含有的每一种SVHC物质的名称。
欧盟对于化学品特别是有毒有害的化学品的监管日趋严格。而化学品类产品在欧盟的持续销售必须遵守REACH法规。欧洲站的跨境卖家们也需要了解并遵守REACH法规对限用物质的规定,以确保其产品在欧洲市场上的合规性。
根据REACH法规第33条款的规定,SVHC>0.1%,物品的供应商有义务向收货方提供足够的信息以确保物品的安全使用,至少应包含物质名称;根据REACH法规第33条款的规定,应消费者要求,含有>0.1%的SVHC的物品的供应商应在45日内免费向消费者提供足够的信息以确保物品的安全使用,至少应包含物质名称;
欧盟SVHC测试报告办理所需条件,东莞市帝恩检测有限公司(简称“帝恩检测”),为客户稳健开拓海内外市场,让客户产品通行,公司大力投资产品检测领域,现已建设有包括:EMC、RF、安规、化学、可靠性等实验室,并拥有全电波暗室、半电波暗室、10米暗室、噪音测试室,配备品牌的先进测量仪器设备,可为客户提供准确的测试数据和一站式的测试认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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