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所有权人应当根据房屋建筑的类型、设计使用年限和已使用时间等情况,按照下列规定,定期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安全评估:(一)学校、幼儿园、医院、体育场馆、商场、图书馆、公共所、宾馆、饭店以及客运车站候车厅、机场候机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应当每5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 (二)使用满30年的居住建筑应当进行首次安全评估,以后应当每10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三)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仍继续使用的,应当每2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四)建在河渠、山坡、软基、采空区等危险地段的房屋建筑,应当每5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五)梁、板、柱等结构构件和阳台、雨罩、空调外机支撑构件等外墙构件及地下室工程,使用满30年应当进行首次安全评估,以后应当每10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六)悬挑阳台、外窗、玻璃幕墙、外墙贴面砖石或抹灰、屋檐等,应当每10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第七条 房屋建筑有下列情形的,所有权人应当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一)出现开裂、变形等结构损伤的;(二)出现地基不均匀沉降的;(三)遭受地震、洪水、泥石流、风灾等自然灾害,可能导致结构损伤的;(四)因火灾、爆炸、碰撞、振动等原因,可能导致结构损伤的;(五)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六)进行结构改造或者改变使用用途可能影响房屋建筑安全的;(七)毗邻的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影响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的;(八)经安全评估发现房屋建筑存在安全隐患需要进行安全鉴定的;(九)其他依法应当进行安全鉴定的。
如果房屋改造了,那么室内加层改造对房屋原结构会有什么影响吗?答案是会增加原来房屋的荷载,如果超过荷载会对房屋结构有影响,改造前应该对房屋原结构进行验算比较稳妥。
1、对房屋的原设计图纸、装修改造意图、历史修缮加固情况、前期的使用情况及后期的使用要求进行调查了解; 2、对房屋结构类型、建筑层数、地址、建造年代、朝向、装修概况及使用用途进行现场调查; 3、对房屋的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围护结构、建筑装修及建筑设备进行外观检查、测量,对部分典型构件损坏情况(变形、开裂、沉陷、渗漏、露筋等)进行外观检查及拍照记录;对损坏较严重、重要性构件及设计改造有特别要求的构件进行重点检测鉴定; 4、采用裂缝测宽仪进行裂缝情况进行测量,包括其长度、宽度、深度、形状、条数,必要时绘出裂缝分布图;依据《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对其进行评定,判断其是否超出规范允许值。 5、采用“djd2-1gc”型电子经纬仪对房屋部分部位竖向构件倾斜率或偏移比值进行测量,分析是否出现倾斜及不均匀沉降现象。 6、对房屋现有上部结构的建筑及结构布置、构件尺寸、楼板厚度、层高等情况进行现场测量,并与设计图纸进行复核。 7、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检测标准及设计要求抽取一定数量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及板构件进行配筋情况、砼保护层厚度检测。 8、按国家现行相关检测标准及设计要求抽取一定数量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及板构件采用钻芯法进行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 9、对多层砖混砌体结构现有房屋的结构体系、现有房屋的整体性连接构造、承重墙体的砖、砌块和砂浆强度、易引起局部倒塌的部件及其连接及抗震横墙间距和宽度等是否符合抗震规范要求进行检测鉴定。 10、对多层框架结构现有房屋的结构体系、现有房屋的整体性连接构造、承重墙体的混凝土强度、易引起局部倒塌的部件及其连接及抗震横墙间距和宽度等是否符合抗震规范要求进行检测鉴定。 11、根据现场检查、检测结果,并依据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对该房屋现状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分析及抗震验算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