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北京协和医院急诊科主治医师于莺发微博称,她收到一名外院同行的微信表示,该院向全体医师下达命令要求,病人医保定额消费的10500元里,有盈余则奖励,超出消费额则倒扣医生的钱。
医保潜规则其实并不仅仅流行于级别较低或地域较偏远的医院,在市中心高级别的大医院中,所谓的医保潜规则也同样存在,不同之处只是在这些大医院里,医保病人是被那些“享受公费医疗”、“大型国企员工”等更“优质”的病人给挤走了。
综合各类新闻报道可知,针对病患的所谓“医保潜规则”主要表现为两种:一种是病患住院花费超出医保定额被医院连“哄”带“轰”地强制出院;一种是虽然病患的住院花费还未超出医保定额但有更有价值的病患要进来,床位不够,因此被医院连“哄”带“轰”地强制出院。这两种医保潜规则的表现形式,都是对医改的一种反动,无论从何种层面来说,都应该是被禁止甚至应该被处罚的。但为什么其能如此长命且成长为一种“规则”了呢?
对医保使用的管理,相关部门也出台了一些规定、政策,比如明文规定不能挑选病人、不能将医保定额下放到医生等等。但显然,这些规定、政策都已成了“虚规定”、“虚政策”,否则,何来“潜规则”?笔者认为,“劣胜优汰”的根源应该是对看病质量的长期忽视。
其实,只要稍微具有一点逻辑判断能力的人都能一眼看出,上述潜规则行为只要对每次诊疗的质量结果进行把控,就都会消遁于无形。现代医学比之于传统医学的最大不同,是越来越看重“循证”,越来越追求对风险的控制。从“循证医学”的角度来说,医院是不可能随随便便将病患强制出院的,除非有足够的证据和证明。显然,医院能如此明目张胆地将病患强制出院,就在于这些医院深知这样做不会有什么不好的后果。医院之所以能这样做,就在于其深知对医院诊疗质量的管理一直以来都被忽视,有时甚至是漠视。
虽然医改的指导性文件中一直将“看病难”、“看病贵”当作是医改需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但其有一个不言自明的前提、预设,就是要更加重视医疗服务质量,要为群众的生命健康负责。这个前提、预设虽不言自明,但在日常的医疗服务中、在医院的运营管理中、在医疗行业的管理中,却一定不是“无为而治”的。当下,提高并确保医疗服务质量更多的还属于医院的自觉行动,而医疗服务的另一方——患者的参与、话语、评价、裁定权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保障,绝大多数的时间里,患者只是一个被动的接受方。在一个信息透明度有限的环境里,对一个仅能默默承受的对方,单凭行动者的“道德约束”来规避可能的风险,其实是对双方的不负责任。医院的越界行为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制止,病患客观真实的反馈亦未得到妥善合理的对待,长此以往,“潜规则”焉能不流行?
因此,随着医改的深入,必须从制度的设计上重视病患在医疗服务质量方面的参与、话语、评定及裁定权,甚至从整个医疗的大环境上来看,也需要从制度层面设置一个可以让多方参与进行动态博弈的环境,让每一个参与者都能公平地参与到提高医疗服务的管理过程中来,公开透明地“奖优罚劣”。若如是,则潜规则必将遁去无形,医改的目标一定可以实现。
必须从制度的设计上重视病患在医疗服务质量方面的参与、话语、评定及裁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