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商业酸化和低酸罐头食物加工者位于美国和全部加工酸化或低酸罐头食物出口到美国的其他国家的加工者有必要向美国食物和药物管理局挂号。加工厂还有必要提交含有每一种酸化和低酸罐头食物的预订工艺信息的工艺备案表,并有必要符合“联邦食物、药品和化妆品法”和“公平包装和标签法”的全部其他要求。进口商、批发商、分销商、经纪人等被扫除在注册要求之外。
商业加工者在首次从事酸化食物(AF)或低酸罐头食物(LACF)的制造、加工或包装时,应向食物和药物管理局挂号和归档信息,包含安排称号、主要经营地址、进行加工的每个安排的地址、加工办法以及在每个安排中如此加工的食物清单(21 CFR 108.25(C)(1)和21 CFR 108.35(C)(1))。
从事AF加工的商业处理器应运用fda 2541e表向食物和药物管理局供给关于每个容器大小的每种酸化食物的预订工艺的信息(21 CFR 108.25(C)(2)),运用fda 2541d、2541f或fda 2541g进行工艺归档的类似要求适用于制造、加工或包装LACF(21 CFR 108.35(C)(2))的商业处理器。
酸化食物定义:
酸化食物是一种低酸食物,其间添加酸或酸性食物的意图是将pH降至4.6或以下的制品平衡pH值。它的水活度大于0.85,在非冷藏条件下储存和分配。
低酸罐头食物(LACF)/酸化食物(AF)介绍:
1.LACF和AF的定义:
低酸罐头食物(LACF)是指制品平衡pH大于4.6,水活度大于0.85的任何食物(酒精饮料除外),不包含西红柿和西红柿制品,其制品平衡pH值小于4.7。
酸化食物(AF)是添加酸或酸性食物的低酸性食物,其制品平衡pH值为4.6或以下,水活度(Aw)大于0.85。
2.如何判别产品是否为LACF/AF:
产品是在室温下储存的吗?
该产品是否包装在密封(密封)容器-金属罐,玻璃瓶/罐,塑料瓶/罐,层压袋,塑料袋?
制品的水活度是否大于.85?
产品的初始pH值是否大于4.6?
如果您对上述全部问题的答复是必定的,您的产品似乎是LACF或AF。
3.哪些产品被扫除在LACF/AF法规之外?
酒精饮料
碳酸饮料
果酱、果冻和防腐剂如果符合21 CFR 150的定义
发酵食物(受某些微生物作用的低酸食物,它们在生长过程中发生酸,并将食物的pH降低到4.6或以下(即一些绿色橄榄、泡菜和泡菜)。
4.如果你有一个LACF/AF-要求是什么?
每个LACF/AF出产现场有必要注册他们的工厂。FDA将发放每个网站的食物罐头公司编号(FCE号码)。然后,处理器有必要为每个产品和产品款式以及全部LACF/AF的每个容器大小提交一个单独的调度进程(SID)。
酸化低酸罐头食物举列:
1.低酸性食物罐头类,如:大都蔬菜、蘑菇、金枪鱼、椰汁等罐头食物。
2.酸化食物类,像国内的腌制食物、泡菜等多属此类。
表格及说明提交文件安排挂号和程序备案:
第21章,“联邦法令法典”
21 CFR
第21章,食物和药物管理局。
21 CFR 108
酸化食物.包装在密封容器中的低酸食物的热处理.
21 CFR 110
现在在制造、包装或保存人类食物方面的杰出出产实践。
21 CFR 113
通过热加工的低酸食物,包装在密封的容器里。
21 CFR 114
酸化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