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RoHS指令简介:
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
新RoHS指令的名称为《2011/65/EU号关于限制电气及电子设备中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修订)》,它于2011年7月1日发布在欧盟公报上,并将于2011年7月21日生效。
新RoHS指令又称为RoHS2.0,2013年1月后,印有CE标识的电子产品必须符合这一新指令的要求。
根据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的数据,2004年一季度,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在我国出口中所占比重达55%。而欧盟已经成为中国机电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ROHS指令使得将近270亿美元的中国机电产品面临欧盟的环保壁垒。《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列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重点防治目录中的电子信息产品中不得含有铅、汞、镉、六价铬、聚合溴化联苯乙和聚合溴化联苯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对于2006年7月1日以前的一段时间,中国要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商们实行有毒有害物质的减量化生产措施,并积极寻找可替代品。
2、RoHS指令的涵盖范围:
AC1000V、DC1500V以下的由目录所列出的电子、电气产品(它不仅包括整机产品,而且包括生产整机所使用的零部件、原材料及包装件,关系到整个生产链。)
1、大型家用电器: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空调, 燃气烤架、燃气烤箱和燃气加热器等
2、小型家用电器:吸尘器、电熨斗、电吹风、烤箱、钟表、具有电器功能的家具等
3、IT及通讯仪器:计算机、传真机、电话机、手机等
4、民用装置:收音机、电视机、录象机、乐器等
5、照明器具:除家庭用照明外的荧光灯等,照明控制装置
6、电动工具:电钻、车床、焊接、喷雾器等
7、玩具/、体育器械:电动车、电视游戏机、自动机、具有较小电气功能的玩具等
8、医疗器械:放射线治疗仪、心电图测试仪、分析仪器等
9、监视/控制装置:烟雾探测器、恒温箱、工厂用监视控制机等
10、自动售货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