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企业办理境外投资详细解析-----专 业办理
长沙企业办理境外投资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办理部门及职责:
发改委:如果是中央管理企业或地方企业中方投资额 3 亿美元及以上的项目,需在国家发改委办理备案;长沙地方企业且中方投资额 3 亿美元以下的,在湖南省发改委办理境外投资备案。发改委主要审核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投资方向以及是否属于敏感项目等。
商务部门:商务部门对企业境外投资实行 “备案为主,核准为辅” 的管理模式。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其他投资情形均适用备案管理。商务部门主要审核境外投资企业的设立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商业合理性等。
外汇管理局:企业在获得发改委和商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后,需要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外汇管理局负责监管境外投资的资金流动,确保资金的合规使用和汇出、汇入。
申请条件:
主体资格:申请企业须是在长沙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财务状况: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净资产回报率好高于 5%,同时资产负债率好低于 70%(非硬性要求,但良好的财务状况有助于备案申请通过)。
合法合规性:企业在境内无违法违规记录,信用良好;股东背景和资金来源合法、真实,能够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以及资金的来源(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境外投资项目具有真实性。
申请材料:
《境外投资备案表》:通过商务部相关系统在线填写并打印,加盖企业公章。
对外投资设立的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如果是新设境外企业,需提供相关章程;如果是并购境外企业,需提供并购合同、协议等。
相关的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体现企业内部的决策过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境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包括市场前景、投资收益等。
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详细说明投资资金的来源和构成。
投资环境分析评价:对境外投资目的地的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环境进行分析和评估。
并购项目需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及相关材料(若为并购项目):对并购项目的前期情况进行报告。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企业需承诺境外投资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投资主体带编号的红头请示文件:需按照相关要求撰写请示文件,说明投资的基本情况、目的等。
项目申请报告或备案表:详细阐述境外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项目背景、投资规模、建设内容等。
新经审计的投资主体财务报表: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作为投资能力的证明。
投资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身份。
投标、并购或合资合作项目,提交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投资协议或类似文件:若存在相关合作,需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件。
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如企业的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体现企业的投资决策过程。
追溯至终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明确企业的股权结构和终实际控制人。
证明投资资金来源真实合规的支持性文件:说明投资资金的合法来源。
发改委所需材料:
商务部门所需材料:
申请流程:
企业通过商务部 “境外投资管理系统” 进行信息填报,上传相关材料。
商务部门审核通过后,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企业登录相关网络系统向备案机关提交项目备案表并附具有关文件。
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备案机关将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备案通知书;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备案机关会一次性告知投资主体补正。
发改委立项:
商务部门审批发证:
外汇管理局备案:企业在获得发改委和商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后,前往所在地银行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备案的有效期、变更与终止:
有效期:《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由商务部颁发,有效期为 2 年;公司自领取本证书之日 2 年内未从事境外投资,证书自动失效;若 2 年内在银行进行过外汇业务登记或有过任何金额的实际出汇,证书则不再受有效期限制。《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由发改委颁发,有效期也为 2 年,在有效期届满的 30 个工作日前可向发改委提出延长有效期的申请。
变更手续:如果境外投资项目的信息发生变更,如投资主体、投资总额、出资情况、经营范围等,企业需要按照新办手续的要求重新办理备案手续,提交变更后的相关材料。
终止备案:终止是指原经备案的境外企业不再存续或企业不再拥有原经备案的境外企业的股权等任何权益。企业终止已备案的境外投资,应当在依投资目的地法律办理注销等手续后,向原备案机关报告,并提交相关终止报告表、境外注销法律文件或股权转让协议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