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房屋装修改造安全检测 房屋加建安全检测过程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农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落实党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总体目标中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把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作为当前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首要任务,加强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全面实行“五个基本”,即基本的质量标准、基本的结构设计、基本的建筑工匠管理、基本的质量检查、基本的管理能力,切实提高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水平,全力实现危房改造户住房安全户户有保障。
二、全面实行基本的质量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后的房屋必须满足基本的质量标准,即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施工操作规范。同时,应具备卫生厕所等基本设施。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根据上述基本的质量标准,以及《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11]115号)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并提出主要类型农房改造基本质量要求。
三、全面实行基本的结构设计
农村危房改造必须要有基本的结构设计,没有基本的结构设计不得开工。要依据基本的质量标准或当地农房建设质量要求进行结构设计。基本的结构设计内容应包括地基基础、承重结构、抗震构造措施、围护结构等分项工程的建设要点,可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推荐的通用图集,或委托设计单位、人员进行设计,也可采用承建建筑工匠提供的设计图或施工要点。
危房顾名思义就是存在危险不能居住的房子,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倒塌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这样的房子一般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鉴定认准。根据危房鉴定标准认定,危房可以分为不同等级。
1、危房需由鉴定单位提出全面分析、 综合判断的依据,报请市一级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定。
2、对危房,应按危险程度、影响范围, 根据具体条件,分别轻、重、缓、急,安排修建计划。
3、对危险点,应结合正常维修,及时排除险情。
4、对危房和危险点,在查清、确认后, 均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住用安全。
危房鉴定标准
1、为确保住用安全,对危险房屋的鉴定有所依据, 特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管理的房屋。 对单位自有和私有房屋的鉴定,可参考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建筑、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及文物保护建筑。
3、本标准提及的构件,是指承重构件;提及的结构, 是指由承重构件组成的体系。
4、对难以鉴定的重要房屋或复杂结构, 应进行必要的测试和验算。
5、构成危险房屋的因素各地有较大差异时, 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执行本标准时,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