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企业申请外债备案登记的办理指南
呼和浩特企业申请外债备案登记可以参考以下指南:
了解政策法规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相关通知是主要政策依据,明确了外债的定义、管理方式、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等。例如,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向境外举借的、以本币或外币计价、按约定还本付息的 1 年期以上债务工具,包括境外发行债券、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等都属于外债范畴,需要进行备案登记。
确认申请主体条件:
企业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具有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因涉嫌犯罪、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立案调查的情形。
企业具有良好的资信情况、较强的偿债能力和健全的外债风险防控机制,能够确保按时足额偿还外债本息。
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报告:详细说明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注册日期、注册资本、历史沿革、股东情况、公司治理、组织结构、主要控股子公司等;业务情况,如所在行业现状和前景、行业地位、竞争优势、主营业务范围、经营状况及发展战略(含境外业务)等。
发行方案:包括外债币种、规模、利率、期限、募集资金用途、资金回流情况以及发行方式、发行对象、还本付息、担保及评级计划(如有)等。
真实性承诺函:企业需对申请材料及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并由企业主要决策人员签字确认。
财务报表:提供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以证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
其他辅助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相关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收购合同、意向书等。
选择申请途径:
自 2020 年 11 月 1 日起,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信息报送、重大事项报告、应询反馈等均通过网络系统进行办理。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开发建设了企业外债备案登记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企业需按照网上申报指南提交申请
等待审批与结果:
相关部门在收到备案登记申请后会进行审核,一般在 5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予以受理。自受理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不包括企业根据要求补齐补正申请资料的时间),在外债总规模限额内出具《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证明》。
后续事项:
资金使用与管理:企业获得外债备案登记证明后,应按照备案的用途使用资金,并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外债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
信息报送:企业应定期向备案机构报告外债资金的使用情况、本息兑付情况等信息。例如,在每期外债发行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报送发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