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评分分值项目总分值把握原则
《评分标准》的分值设置为500分,其中,保密监督管理内容360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管理140分。评分达到450分(含)以上为符合标准,450分以下为不符合标准,这是总的评分原则。
现场审查中,被审查单位不涉及的项目不扣分,分值计入单位总得分。
贰 评分分值上限和下限把握原则
《评分标准》对《标准》中的条款作出了具体的分值量化,给予了相应的分值,应当严格掌握好扣分的上限和下限。一是不允许出现小数点数字扣分。如《评分标准》中"年度内未对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的,扣1分",发现此种情况,只能扣1 分,不能扣0.5分。二是掌握好分值扣分幅度。如《评分标准》中"涉密载体未按规定复制的,发现一份扣2分,最高扣6分",发现此种情况,如果是发现一份,最低扣2分,如果发现3份以上,不论数量多少,最高扣6分。特别是对扣分条款具有关联性的,如果前一项要求没有落实,后面几项要求亦不成立,故此项均不能得分。三是注意扣分特殊性要求。如,"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管理"分项分值为140分,未包括重点检查项分值。重点检查项扣分,直接从500分满分中扣除。
叁 评分基本项和重点检查项把握原则
《评分标准》中设置了基本项和重点检查项。基本项和重点检查项设置的分值与总分 500分设置无关联,一旦出现基本项不符合要求这种情况,现场审查或复查即行终止,不存在继续评分问题。重点检查项设置的扣分分值,未计入500分总分。单位按标准要求落实的,不实行加分;但未落实标准要求的,则按照设置的相应分值从相关6个方面大项目分中扣除。因此,一要注重证据。要以事实为依据,准确记录发现问题的时间、地点、部门、人员以及问题描述等,可以取证的要进行取证。二要研究评议。对经过证实的属于"基本项"和"重点检查项"的问题,要进行集体研究,力求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三要严格标准。对定性为“基本项"和"重点检查项"的问题,审查组要严格坚持原则,提出限期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