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企业借用外债的办理指南——专 业办理
定西企业借用外债的办理指南如下:
满足申请条件:
主体资格方面:企业须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合规经营,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资金需求方面:有合理的外债资金需求,用途符合规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和健全的外债风险防控机制。
信用记录方面: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因涉嫌犯罪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立案调查的情形。
准备申请材料:
企业基本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完成多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用于证明企业的基本信息和合法经营身份。
财务相关材料:提供企业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以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
外债具体信息材料:详细的外债借款合同或意向书(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明确外债的规模、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条款;融资计划说明,阐述外债的用途、资金回流计划和还款计划等。
其他辅助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如果外债资金用于特定项目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如有相关要求)等。
进行线上申报:
自 2020 年 11 月 1 日起,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信息报送、重大事项报告、应询反馈等均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的网络系统进行办理。企业需进入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 “政务服务” 频道或指定的网络系统进行注册和登录。
按照系统要求,完整、准确、如实地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准备好的申请材料。
提交纸质材料(如有要求):
完成线上填报后,根据当地相关部门的要求,可能需要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指定的政务服务大厅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提交时,应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与线上申报的内容保持一致。
审核与反馈:
形式审查:政务服务大厅收到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接收。
实质审核:承办司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重点审核企业是否符合借用外债的条件、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等。对于需要补充材料的,会及时通知企业进行补充。
审核时限:审核登记机关受理之日起,通常会在一定时间内(如 3 个月内)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结果。
取得审核登记证明:
若企业的申请获得批准,相关部门将出具《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企业在获得该证明后,方可按照规定进行外债融资活动。
后续管理:
信息报送:企业应当在借用每笔外债后 10 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系统向审核登记机关报送借用外债信息,包括企业主要经营指标和外债借用情况等;在《审核登记证明》有效期届满后 10 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应的外债借用情况。
资金使用监管:企业外债募集资金实际用途应与《审核登记证明》内容相一致,不得挪作他用。
重大事项报告:如出现境内外债务偿付风险或重大资产重组等可能影响债务正常履约的重大情况,企业应及时报送有关信息并采取风险隔离措施,防范境内债券违约风险外溢和交叉违约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