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申请来华工作签证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个人基本材料:
护照:有效期至少 6 个月以上,且有足够的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
照片:符合中国签证申请要求的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通常为 2 寸照片。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在线填写并打印,申请人签字后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上传至系统。
工作资历证明:由原工作单位出具,证明从事与现聘用岗位工作相关的工作经历,需原工作单位加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字,并留有证明联系人有效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
学历及资格相关材料:
高学位(学历)证书或相关批准文书:若高学位(学历)证书在国外获得,应经中国驻外使、领馆或由申请人获得学位(学历)所在国驻华使、领馆或中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在港澳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获得的,应经中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或经所在地区公证机构公证;在中国境内获得的,仅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职业资格证书:与所从事工作相关的职业资格证明,部分职业可能需要特定的资格证书,如是外文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并由用人单位确认盖章。
无犯罪记录证明:
由申请人国籍国或经常居住地警察、安全、法院等部门出具,且经过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外国驻华使、领馆认证。在港澳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应经所在地区公证机关公证。
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通常为自开具之日起 6 个月内(少部分国家是 3 个月)。
健康证明:由中国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或健康检查证明书,或经中国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境外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证明,签发时间均在 6 个月内。
聘用相关材料:
聘用合同或任职说明:包括跨国公司派遣函等,需明确聘用期限、聘用职位及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福利待遇、违约责任等,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单位相关材料: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行业许可证明文件等(部分材料可能因地区政策要求有所不同)。
其他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随行家属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属的护照、关系证明等,若有家属随行)。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的外籍人士以及不同类型的工作岗位,在申请材料上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别,具体要求建议向中国驻外使领馆或相关部门咨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