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医疗器械许可的经营范围包括:医用电子设备、医用光学设备、仪器和内镜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手术室、急诊室和诊室的设备和器具。根据售卖医疗器械必须办理经营许可证,,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逐步推行医疗器械管理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由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
许可证的办理条件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许可。
1.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和仓库,并有特定的面积要求;
2.具有国家认可的专门从事产品经营的在职人员;
3、应有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与产品管理相关的技术人员;
4.具有与所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
许可证的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
2.企业负责人、质量检验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身份、学历和职称证明;
3.营业场所证明和地理位置图。
办理后的注意事项
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只有5年。有效期需要延长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延期《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
3.应建立销售记录制度和质量管理自查制度;
4.自行停业一年以上又重新营业的,应当提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报告,经核实符合要求后方可恢复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