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抗震安全检测中心
1、依据。严格按照《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抗震鉴定标准》、《危房鉴定标准》、《结构检测技术标准》、《民用可靠性鉴定标准》、《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抗震设计规范》、《防洪标准》等有关标准规范及规则,进行幼儿园校舍结构可靠性、抗震能力、综合防灾能力等方面的鉴定。2、工作要求。(1)鉴定应分类实施。已经过县级以上有资质的鉴定部门排查并形成鉴定报告的校舍、被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和正在的项目可不再重新鉴定。重点鉴定2015年以前校舍的抗震设防情况。要严格按照抗震设防标准和有关防灾要求进行鉴定,不留死角。(2)校舍安全鉴定①校舍安全鉴定。由县区校安办委托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承担鉴定工作(地震部门、建委配合工作)并出具鉴定报告。在安全鉴定过程中,对需要进行实体检测的校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负责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②校舍抗震鉴定。经安全鉴定为Asu、Bsu、Csu的校舍,需进一步进行抗震鉴定。抗震鉴定应由县区校安办委托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承担鉴定工作(地震部门、建委配合工作)并出具《抗震鉴定报告》。在抗震鉴定过程中,对需要进行实体检测的校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负责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一、幼儿园抗震安全检测——什么是幼儿园抗震安全检测:
一、抗震鉴定概述
根据《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以下简称“鉴定标准”),抗震的鉴定方法可分为两级,级鉴定是指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为主的抗震能力综合鉴定,级鉴定的内容较少,方法简单,容易掌握有确保安全,当符合级鉴定的各项要求时,可评为满足抗震鉴定。当有些项目不符合级鉴定要求,可在第二级鉴定中进一步判断。第二级鉴定是指以构造抗震承载力验算为主并结合构造影响的综合鉴定。它是在级鉴定的基础上进行的。当结构的承载力较高时,可适当放宽某些构造要求,或者当抗震构造良好时承载力的要求可酌情降低。这种鉴定方法将抗震构造要求和抗震承载力验算要求更紧密的联合在一起,具体体现了结构抗震能力是承载能力和变形能力两个因素有机结合在一起。两级鉴定的方法,用先简后繁、先易后难的方法来解决物中繁杂的抗震问题。通过两级鉴定对房屋的外观质量、结构体系、材料强度、配筋构造、附属结构与主体结构的连接,以及构件的抗震承载力进行综合分析判断结构的抗震能力。
二、分类
1、在70年代及以前建造经耐久性鉴定可继续使用的现有,其后续使用年限不应少于30年,对于后续使用年限30年的简称A类,应采用《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2009)各章规定的A类抗震鉴定方法。
2、在80年代建造的现有,宜采用40年或更长,且不得小于30年;90年代建造的现有,后续使用年限不宜少于40年,条件许可时应采用50年。对于后续使用年限40年的简称B类,应采用《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2009)各章规定的B类抗震鉴定方法。
3、在2001年以后建造的现有,后续使用年限宜采用50年。对于后续使用年限50年的简称C类,应按照现行标准《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的要求进行抗震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