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转让应提供的材料
私募基金转让应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基本材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二、关于股权转让的材料
公司原股东会关于转让股权的决议,表明各股东对私募基金转让的同意。
股权转让协议,必须明确如何转让以及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等核心条款。
新股东会决议,包括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以及重新选举董事、监事人员等相关内容。如果董事发生变化,须提供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如原董事会成员不变的,也须说明原董事会组成人员不变。
三、验证及交接材料
向私营企业或自然人转让股权的,须提供验资报告、交割单。如属全民、集体企业及交割合同,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新股东及法人相关材料
新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于证明新股东的身份。
股东选举董事、法定代表人决议,表明公司新的管理层结构。
新法定代表人照片及简历,用于备案和公示。
五、其他相关材料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等证照原件,用于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原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用于证明原法人股东的身份和合法性。
新股东身份证明及非当地户籍的暂住证(如适用),以及法人股东经工商局签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工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根据当地工商局的具体要求进行补充。
请注意,以上列举的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在进行私募基金转让时,建议咨询当地工商局或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