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企业申请境外投资备案应该注意哪些?ODI
钦州企业申请境外投资备案时,需要注意以下方面:
投资主体要求:
企业成立时间:通常要求境内投资主体企业成立满一年以上,以便能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缺乏完整审计报告,通过审批的难度较大,但如果母公司有注资等特殊情况,可具体分析。
企业信用及经营状况: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境外投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另外,企业需有实际经营且处于盈利状态,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净资产回报率好高于 5%,同时资产负债率好低于 70%。
投资项目合规性:
符合境外投资定义:确保投资行为属于境外投资备案的管理范畴,即境内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避免限制及禁止类项目:不开展与国家和平发展外交方针、互利共赢开放战略以及宏观调控政策不符的境外投资。例如,限制境内企业在境外从事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投资,以及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等;禁止参与危害或可能危害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等的境外投资,如涉及未经国家批准的军事工业核心技术和产品输出、运用我国禁止出口的技术工艺产品等境外投资。
材料准备充分且真实:
基础材料:准备好境内主体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完成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基础材料,复印件需清晰并加盖企业公章,同时要确保与原件一致。
专项材料:包括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相关章程(合同、协议)、相关的董事会或出资决议、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如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若为并购项目)、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等。所有材料都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投资项目的情况。
股权结构与境外企业情况:
如果项目涉及投资主体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进行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情况,需详细说明该境外企业的基本信息,如企业名称、注册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以境外企业有关注册登记文件为准);明确股权结构,包括前五大股东(境外企业为合伙制企业的,则为普通合伙人和前五大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名称、国籍或注册地、持股比例等);以及投资主体和境外企业的控制关系。
与相关部门沟通:
保持与商务、发改、外汇管理等相关部门的良好沟通,及时了解政策变化和办理要求。在申请过程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审核工作,对于需要补充或修改的材料,及时按要求提供。
后续管理与信息报送:
备案成功后,要做好境外投资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如按照规定在境外企业成立后 60 天内到当地的中联办或者使馆进行报到登记等。同时,定期向相关部门报送投资项目的运营情况等信息,确保境外投资活动的合规性和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