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隐患鉴定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首先,它能确保居住安全。各种类型的房屋在投入使用后,损伤无时无刻不在发生。若不及时维修或维修不当,房屋可靠安全性会急剧下降,给居住者带来意外隐患。据统计,每年因房屋安全问题导致的事故不在少数。通过房屋安全鉴定进行检查,能防患于未然,为居住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其次,有助于促进城市旧房改造。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甚至解放前建造的简易结构房屋仍在使用,这些房屋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对居住者生命构成威胁。通过房屋安全鉴定,能为城市旧房改造工程提供依据和助力,推动改造工作的进展。合理的拆改和维护,不仅能提升城市形象,还能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
再者,能合理进行灾害管理。很多房屋在经历自然灾害后,地基和墙面易出现损坏,导致房屋结构不稳定,出现安全隐患。例如,在一些地震、洪水等灾害后,大量房屋受损。通过房屋安全鉴定,可以确定房屋的危险情况,及时采取处置措施,提高房屋的抗灾能力,有效预防各种自然灾害问题,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
总之,房屋安全隐患鉴定对于保障居住安全、推动城市发展和应对自然灾害都具有buketidai的重要意义。
二、鉴定方法知多少(一)传统经验鉴定法传统经验鉴定法主要是以有关的鉴定标准为依据,依靠有经验的检测鉴定人员进行现场检测和必要的复核计算,然后凭个人的知识和经验给出评定结果。这种方法虽然简单方便,但具有较强的主观性,缺少科学依据。据相关统计,在采用传统经验鉴定法的案例中,由于鉴定人员的认知和技术水平差异,约有 10% 至 15% 的结果可能出现错判或漏判。例如,一些老旧房屋的结构判断,不同的鉴定人员可能会给出不同的结论。
(二)房屋可靠性鉴定法房屋可靠性鉴定法运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原理,采用非定值统计规律对房屋的可靠度进行鉴定。该方法从理论上讲是最科学、最完整的一种检验和鉴别方法,鉴定结论具有科学性,最为可靠。例如,在对一个大型住宅小区的房屋进行可靠性鉴定时,可以通过对大量房屋结构抗力与荷载效应之间的差值进行统计分析,确定房屋的可靠概率。然而,目前该方法离实用还有较大的距离,主要是因为存在房屋结构材料强度的差异和计算模型与实际工作状态之间的差异。
(三)实用鉴定法实用鉴定法是在传统经验鉴定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较科学的鉴定方法。它克服了经验鉴定法的缺点,增加了检测仪器和设备的应用,对于结构材料强度等有关力学参数,一定采用实测值,并经过统计分析后才用于结构的分析计算。在各项结果的评定中,均以原设计规范的控制条件为标准,经过分析提出综合性鉴定结论和对策建议。此鉴定方法适用于结构复杂,建筑标准要求较高的大型、重要建筑物。例如,在对一座现代化的商业综合体进行鉴定时,实用鉴定法可以利用先进的检测仪器对结构材料进行准确测量,结合计算机模拟分析,为建筑物的安全性提供科学依据。
(四)房屋完损鉴定评级法房屋完损鉴定评级法是以房屋完损状态为标准的划分等级法,此方法将房屋划分为完好房、基本完好房、一般损坏房、严重损坏房和危险房五类。其中,危险房是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JGJ125—99 (2004 年版) 给定危险构件、危险房屋界限确定的,其他四类是按《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评定的。目前,房屋完损等级的评定过程基本是定性的描述,无定量的界定。损坏程度的描述用词为 “稍有”“少量”“较多”“轻度”“明显”“严重” 等比较含糊的词汇,故只能对房屋的完损状况做粗略的定性评定,评定结论或多或少的带有主观性和随意性。例如,在对一些老旧小区的房屋进行完损鉴定时,由于评定标准的模糊性,可能会出现不同鉴定人员对同一房屋的评定结果存在差异的情况。
三、鉴定流程全解析(一)受理申请房屋安全鉴定的受理委托是整个流程的第一步。委托人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其房屋产权所属关系的有效证件、租赁合同或证明与鉴定房屋机关民事权利的有效证件副本,有关房屋技术、管理档案材料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供的其它资料。鉴定单位应按所取得资质等级规定的受理范围进行受理,如已建成验收并正式交付使用的房屋,包括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房屋、公共场所 5 年未作安全鉴定的房屋等。同时,查验委托人的合法证件之一并复印归档,如房屋所有权证、住房租约或凭证等。然后指导委托人填写《房屋安全鉴定委托书》,与委托人约定现场查勘日期,并交待准备事项。鉴定收费方面,凡委托鉴定的房屋均按收费标准预收房屋安全鉴定费,由委托人缴纳。若鉴定为危房,该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二)初始调查初始调查环节至关重要。按房屋规模大小、结构复杂程度选派相应数量持有《房屋安全鉴定作业证》的鉴定人员,其中不少于两名,且应有结构工程师一名。向委托人调查被鉴定房屋的历史和现状,包括使用、维修、改建及其他有关情况,收集和查阅房屋设计、施工、改建、加固的图纸、说明、照片及其他有关技术档案资料。此外,制定现场查勘方案,包括重点检查项目,准备必要的检测工具和仪器等。
(三)现场查勘现场查勘工作应本着先室外后室内、先下层后上层的原则进行。依照先室外(包括地下设施、相邻建筑的相互关系)后室内,先下层后上层,按地基基础、墙、柱、梁板、屋架、屋面逐层、逐间、逐项检查。对鉴定委托中提出和初始调查中确定的重点检查项目,应仔细查勘。同时,绘制房屋平面图,并在平面图上标明各种损坏构件的部位、损坏程度及数量。
(四)检测验算在现场时,要有目的地对损坏构件进行检测。主要检测项目有沉降量、位移量、倾斜率、挠度、裂缝(宽、长、深),砌体、钢筋混凝土、砂浆强度等。对于需具备检测资质的检测项目,应另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必要时,应有选择地对损坏构件的强度、刚度、稳定性等进行结构复核验算。将检测和复算的数据资料分析整理汇列成文字图表,对检测结果的描述要准确具体。
(五)鉴定评级对初始调查、现场查勘、检测、验算获得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定。对照部颁《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或《房屋完损等级标准(试行本)》及有关规范、标准,确定房屋的危险程度或损坏等级。危险房屋的鉴定结论,要抓住地基基础及结构构件两方面,并结合房屋的历史状态、环境影响以及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按判定的鉴定结论,提出原则性的处理建议。
(六)出具报告《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由鉴定人员编写并签字,审核人审签,并经主管部门负责人审签同意后,加盖 “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 方可生效。鉴定报告按市房产局统一的撰写要求,采用 A4 幅面,微机制作。鉴定报告以栋为单位编写,一式四份,涉及房屋损坏纠纷的鉴定报告应报市房产局备案。从委托鉴定之日到鉴定报告送达委托人,一般不超过 20 日。
(七)资料归档凡涉及房屋安全鉴定的各种原始资料,如鉴定委托书、调查记录、勘查记录、检测记录、照片、图表、录像片、鉴定报告副本等由市、区鉴定主管部门按职责范围整理归档。资料归档时应按栋装订成册,并按区、街顺序编号,分别由各鉴定主管部门存档保管。同时鉴定单位应将有关资料输入微机,按年度制作成光盘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