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重组分立业务需要核定什么?
答
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重组分立业务,对原企业资质证书上记载的全部资质按照资质标准及有关规定重新核定,核定内容包括企业净资产、人员、设备、代表工程业绩等内容。对申请企业拟承继资质按照资质标准及有关规定重新核定,核定内容包括企业净资产、人员等内容。申报人员应在申请企业缴纳近1个月shebao,申报人员姓名、身份信息、参保时间应真实准确。
如何申请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重组分立?
答
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重组分立业务,资质由市行政审批局审批的,可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市,点击“办事服务”,根据事项名称搜索“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的重新核定)”点击“立即办理”,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申报。资质由西海岸新区、自贸区审批部门审批的,可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网青岛市,切换至相应站点办理。
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吸收合并,吸收企业和被吸收企业需要考核业绩吗?
答
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吸收合并业务时,审批部门不考核吸收企业和被吸收企业工程业绩。涉及跨省、跨地区吸收合并的,申报企业需提供被吸收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书面核查意见,明确资质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跨省的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提供,省内跨地区的由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提供)。
办理建筑业企业吸收合并,技术负责人要求有哪些?
答
办理建筑业企业吸收合并,技术负责人工作简历应满足申请资质标准要求的工作年限,从业单位应具备资质标准要求的shigongzizhi;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或建造师证书的专业、级别也应符合所申请资质标准要求。
办理建筑业企业吸收合并,原企业和新企业从业人员可以一样吗?
答
可以。办理建筑业企业吸收合并,新企业可依据企业双方约定吸收合并条款,接收原企业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