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I 的部门审批材料都有哪些?
FDI 的部门审批材料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企业基本信息类材料:
境外个人投资者需提供护照及相关身份认证文件的复印件。
境外企业投资者需提供其注册地官方机构出具的企业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等文件,以及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这些文件可能需要经过公证及中国使领馆认证,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申请表:详细填写企业名称、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东信息等内容,并加盖企业公章。
投资主体身份证明:
企业章程:应明确企业的组织架构、股东权利义务、议事规则等内容。如果投资者来自境外,企业章程需经过公证认证。
董事会成员名单及任命文件:包括董事的姓名、职务、国籍等信息,以及董事会的任命决议。
投资项目相关材料: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全面分析项目的背景、市场前景、技术可行性、财务效益等,具有客观性和可行性。报告应阐述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预算、预期收益和风险评估等方面。
投资合同或协议草案(如有):如果投资主体已经与目标企业或合作伙伴达成了初步的投资意向,需要提供投资合同或协议草案。合同或协议草案应包含投资金额、投资方式、股权结构、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
项目选址相关材料(如适用):如果投资项目涉及到土地使用或建设工程,需要提供土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出让合同、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文件。
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若项目对环境有影响):由有资质的机构编制,需获得的审批。
资金来源证明材料:
银行资金证明:境外投资者需提供其境外银行账户的资金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资金流水单等,以证明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投资。
投资款汇款凭证(若已有部分资金汇入):提供跨境支付报文、汇款单等,证明资金来源和流向的合法性。
非货币资产出资的相关证明(若有):若以非货币资产出资,需提供资产评估报告和产权证明。例如以知识产权出资,需提供知识产权证书及评估报告。
其他相关材料:
授权委托书(若有委托代理情况):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期限和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信息,需经过公证认证。
承诺书:承诺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等。
商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特定材料:根据不同的投资项目和地区,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一些材料,如特定行业的资质证书、技术标准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