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到利得税表,如何处理?
1、首次收到利得税税表
首次收到利得税税表必须在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申报完毕,为避免税表超期不能及时报税,雅信国际建议公司在发生业务时,及时备存相关合同票据凭证,以备后续做账审计需要。
2、非首次收到税表分两种情况
(1)已经做账审计并申报了税务,且年结日选择在3月31日和12月31日的公司,这两个年结日的公司收到税表时可以交由税务代表申请税表延期(我司客户会第一时间申请延期,无需担心),一般可延期约8个月,这时做账审计的时间就非常充裕。在年结日到期后正常准备账务资料以供做账和审计即可。
(2)此前已经做账审计并申报了税务,但公司年结日不属于3月31日和12月31日的公司,这类公司收到税表,必须在税表下发之日起的一个月内申报税务,时间比较紧张,雅信国际建议公司年结日到期后,及时安排做账审计事项,避免税表超期产生不必要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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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税务申报流程
1、提供香港公司资料,发票/合同,单据等进行香港公司账务整理和审计;
2、在规定时间内将审计报告连同填写完毕的报税表,一同递交香港税务局;
3、香港税务局收到香港公司递交的报税表后,会依据香港公司提供的审计文件进行评税;
4、在评税工作完成后,税务局会发出载明应缴税款金额的缴税通知单;
5、需要缴税的香港公司则依据通知单上注明的费用,准备应缴税金(可采用现金、支票等形式缴纳),再次递交香港税务局;
6、在交完应缴税金后,会取得缴纳税金的收据,至此完成整个税务申报工作。
需特别注意的是2023年4月1日起,税局已不再接受税表“零申报”申报,必须提交佐证资料(即经核数的审计报告)一起报税,否则视为没收到税表。如您是此类公司,收到税表必须引起重视,如不清楚如何申报,最迟在什么时候前要申报,可联系我们的商务顾问,我们将根据您公司的情况,定制适合您公司的税务申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