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鲁产地证,全称为中国-秘鲁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FOR CHINA-PERU FTA),在办理时关于境外公司的显示位置,主要有以下说法:
一种说法是,秘鲁产地证的第五栏通常用于显示离岸公司(境外公司)的信息。如果产地证上需要同时显示中间商(third party)和生产商(producer name)的信息,这两部分信息可以一起显示在第五栏。
另一种说法是针对香港公司申办秘鲁FORM R原产地证的情况,香港公司由于不能直接办理出口秘鲁的FTA原产地证,通常通过大陆的单证服务商出具。在这种情况下,香港公司的名称与地址会显示在FORM R原产地证的第五栏,标注为“NON-PARTY OPERATOR:香港公司+香港地址”,而栏Exporter's name and address则显示大陆单证服务商的公司名称与地址。
不过,具体的显示位置可能因不同的产地证类型和办理机构而有所差异,建议在办理前仔细了解相关要求和规定。同时,为了确保产地证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建议企业在办理过程中与的单证服务商或相关政府机构进行充分沟通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