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和节水型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临安区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经研究,现开展2024年节水型企业申报和复评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新申报节水型企业
请新申报2024年市级节水型企业的有关企业于2024年10月15日前报送节水型企业申报书、水平衡测试报告(电子版、纸质版各一式一份)至区经信局绿色制造科,逾期不再受理。
根据后续市级评审结果,被推荐省级节水型企业的参评企业请于2024年11月1日-13日期间在“浙企智造在线”(https://xzz.jxt.zj.gov.cn)平台填报相关信息。
二、节水型企业复评获得2019年省级节水型企业称号的单位(附件1)需开展复评工作,复评流程和新申报一致(企业申报材料相应数据需更新,水平衡测试报告原则上需要提交有效期内的,如若时间紧张,可暂先提交原先版本),并于2024年11月1日-13日期间在“浙企智造在线”(https://xzz.jxt.zj.gov.cn)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区经信局绿色制造科。
附件:2019年省级节水型企业名单(临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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