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进口清关操作流程
1. 企业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并支付货款。
2. 企业向海关申报货物信息,包括品名、型号、数量、重量、规格等。
3. 海关查验货物,核对信息是否与申报一致,并检查货物的包装、标识等是否符合规定。
4. 海关审批通过后,企业缴纳相应的税费,并领取提货凭证。
5. 企业根据提货凭证到港口提取货物,并进行后续的运输和储存等操作。
按照《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23号关于对含易制毒化学品的混合物的进出口管理作出具体规定》要求:含甲苯、、、硫酸的其中一种或几种物项总含量超过40%的,需申请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除了甲苯、、、硫酸在化工品中含量超过40% 需要办理以外,含量超过10% 也需要办理。另外,除了这5 种成分以外,凡是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名录的另外55 种化学品,不管含量多少均需要办理许可证。
进口危险品清关海关申报所需提交资料:
A、海运提单/空运运单
B、Invoice
C、Packing List
D、Contract
E、产品信息(进口危险品申报要素)
F、协定优惠产地证(如需要享受协定税率)
G、MSDS
H、如是危险品提供一套危险品申报资料
深圳蛇口港六类危险品进口关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