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建筑建于20世纪80年代末期,建造时已考虑抗震设防设计,建筑物使用至今已达二十余年,使用过程中维护修缮状况良好。目前,建筑物主体结构基本完好,除曾因使用要求将三层东部一道承重内横墙体构件拆除,并采用钢结构格构式扶壁柱及托梁对楼板进行托换外,其余可查勘范围内楼(屋)盖梁、板及内外墙体等承重构件均未见明显开裂、变形等结构性损坏现象。根据现场抽样检测结果,该建筑所抽测首层至四层墙体构件砌筑用砖强度等级均满足原设计的砖强度要求,但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均偏低,不满足原设计的砂浆强度要求。
但是有一个不变的是不论是新建房屋结构还是服役多年的房屋结构通过房屋检测的方法来获取表征结构性能的相关参数时,都不应该对房屋结构造成任何损伤,甚至影响房屋结构的使用和安全检测。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报告——现有建筑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的基本内容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多层建筑的高度和层数,应符合本标准各章规定的大值。
2、当建筑的平、立面,质量、刚度分布和墙体等抗侧力构件的布置在平面内明显不对称时,应进行地震扭转效应不利影响的分析;当结构竖向构件上下不连续或刚度沿高度分布突变时,应找出薄弱部位并按相应的要求鉴定。
3、检查结构体系,应找出其破坏会导致整个体系丧失抗震能力或丧失对重力的承载能力的部件或构件;当房屋有错层或不同类型结构体系相连时,应提高其相应部位的抗震鉴定要求。
4、当结构构件的尺寸、截面形式等不利于抗震时,宜提高该构件的配筋等构造的抗震鉴定要求。
5、结构构件的连接构造应满足结构整体性的要求;装配式厂房应有较完整的支撑系统。
6、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构造应满足不倒塌伤人的要求;位于出入口及临街等处,应有可靠的连接。
7、结构材料实际达到的强度等级,应符合本标准各章规定的低要求。
8、当建筑场地位于不利地段时,尚应符合地基基础的有关鉴定要求。
9、度和本标准各章有具体规定时,可不进行抗震验算;其他情况,宜在两个主轴方向分别按本标准各章规定的具体方法进行结构的抗震验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