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企业申请境外投资ODI的备案要点——金九国际
包头企业申请境外投资 ODI 的备案要点如下:
主体资格要求:
企业成立时间:通常要求境内投资主体企业成立满一年以上。若成立时间不满一年,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比如若母公司有注资等特殊情况,也有可能通过审批,但一般缺乏完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可能会增加审批难度。
企业经营状况:企业应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可持续盈利能力,以证明其具备境外投资的实力和能力。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好为盈利状态,净资产回报率高于一定水平(如高于 5% 较为理想),同时资产负债率好低于 70%。
企业经营范围:企业的经营范围应与拟进行的境外投资项目具有一定的相关性或匹配度,否则可能引起审批部门对投资合理性的质疑。
股东背景良好:境内企业的股东或合伙人需资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违规行为。股东背景和资金来源必须真实合法。
投资项目要求:
符合 “境外投资” 定义:属于境内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项目真实性与合理性:企业需要对境外投资项目进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分析,包括市场前景、投资收益、风险评估等方面,以证明项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对于并购或增资存续中的境外主体,需提供尽职调查报告,核实境内主体与境外企业之间的业务关联性。
符合政策导向:投资项目应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避免涉及国家限制或禁止的行业。例如,限制境内企业开展与国家和平发展外交方针、互利共赢开放战略以及宏观调控政策不符的境外投资,包括赴敏感国家和地区开展投资、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境外投资,以及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等。
材料准备要求:
《境外投资备案表》。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
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相关章程(合同、协议)。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
属于并购类对外投资的,需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项目申请报告,详细说明境外投资项目的背景、目的、内容、规模、投资资金来源等情况。
《境外投资备案表》及请示文件、真实性承诺书等。
投资主体的营业执照副本。
追溯至终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结构图。
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资金来源证明文件,如自有资金证明、银行贷款合同(若有贷款)等。
若通过控制的境外特殊目的公司(SPV)投资,需说明该境外 SPV 的基本信息、股权结构、前 5 大股东(合伙人)、ODI 主体与境外 SPV 关系、近 2 年业务、财务指标、近 2 年当地weiguichufa情况等。
发改委所需材料:
商务部门所需材料:
审批流程要求:
发改委立项备案:企业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地方发改委提交立项申请及相关材料,发改委对企业境外投资项目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或备案,并出具《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商务部审批发证:企业向商务部或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商务部门审核通过后,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需在收到证书 2 年内完成境外投资。
外汇管理局备案:企业凭发改委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和商务部门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机构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获取《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对于投资金额超过一定标准(如 500 万美元以上)的投资项目,还需提供投资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充足性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