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企业如需延续,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准备延续申请材料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延续申请表:企业应填写并提交续期申请表,表中内容需与企业实际情况相符。
原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原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正、副本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以验证企业的基本信息和资质。
自查报告:企业应对自身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体系、产品安全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
许可事项变化说明材料:如企业名称、生产地址、生产条件等许可事项发生变化,应提交详细的变化说明及相应证明材料;如未发生变化,则需提交无变化的声明。
生产环境检测报告:提供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生产环境检测报告,以证明企业的生产环境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紫外线消毒检测报告:如企业采用紫外线消毒方式,应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以证明消毒效果符合规定。
典型产品型式检验报告:提供由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涉及许可单元类别典型产品的型式检验报告,以证明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验证其身份。
企业应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向原许可证颁发机构(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延续申请材料。提交方式可以是现场提交、邮寄提交或在线提交(如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电子政务服务平台)。
三、审核与决定资料审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对企业提交的延续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现场核查:根据需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能会组织专家对企业的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核查,核实企业的生产条件、设施设备、技术人员、检验能力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
决定与颁证:如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且生产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监管部门将予以批准续期,并在有效期届满前颁发新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如申请材料不符合条件或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且未通过审查,监管部门将不予批准续期,并告知企业具体原因。
及时申请:企业应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及时提交续期申请,以免因逾期申请导致许可证失效。
保持生产条件稳定:在续期期间及日常生产中,企业应保持生产条件的稳定和符合性,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配合监管:企业应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审查和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综上所述,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办理延续手续,以确保自身合法合规地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