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流程分为同区变更和跨区变更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1. 同区变更流程:
i. 内部决策:公司股东会做出公司地址变更的决定,形成决议,股东签字盖公章。这一步是为了确保公司内部对地址变更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正式的文件记录。
ii. 准备材料:
1.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需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盖章。
2. 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地址的相关内容(若股东有要求,也需股东签字,加盖公章)。
3. 新住所的使用证明,如房产证复印件(若为自有房产)、租房合同及房东的房产证复印件(若为租赁房产)等。
4.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5.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等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具体要求可咨询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iii. 提交申请: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到辖区的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窗口提交申请。工商部门会对材料进行审查初审,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会开具《受理通知书》。
iv. 领取新营业执照:凭借受理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去辖区工商管理部门领取新的营业执照。一般情况下,同区变更营业执照的领取时间相对较快。
v. 后续备案:完成工商变更后,还需要到税务部门、银行等相关机构办理地址变更的备案手续。例如,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变更,到公司开户银行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地址变更等。
2. 跨区变更流程:
i. 办理迁入手续:
1. 向新地址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办理《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办理时需要携带与新企业办理时相同的资料,如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新住所使用证明、公司章程修正案等(具体要求各地可能略有差异)。通常在资料齐全且审核通过的情况下,当场可领取到《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和《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
ii. 办理迁出手续:
1. 凭《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到原地址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资料转出手续。原工商局接受《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后,会出具《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给企业。
2. 同时,到原注册地的税务局办理税务迁出手续,结清原地址所属税务机关的相关税款等事务。
iii. 办理新址登记:
1. 在上述手续办理完成后,等待新地址工商部门收到企业工商资料的电话通知,带上《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到新工商部门办理具体的地址变更事宜,填写《变更登记表》《指定委托书》等相关表格。
iv. 领取新营业执照:手续办理完成后,按照新工商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v. 税务、银行等变更:领取新营业执照后,及时到新地址所属税务部门进行税务报到,并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变更;同时到公司开户银行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地址变更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