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工程验收要遵循哪些规范呢?
1、基本项目。基本项目是保证钢结构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基本检验项目,其指标主要有“合格”和“优良”之分,是评定分项工程质量等级的条件。
2、保证项目。这是保证钢结构工程安全和钢结构使用功能的重要检查项目,无论质量是否合格或者优良,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指标要求。对于不同的分项工程GB5021-95明确规定了保证项目内容,保证项目只要求满足,无优良、合格之分。
3、允许偏差项目。所谓允许偏差项目就是指分项工程实测检验中规定有允许偏差范围的项目,检验评定时允许有少量抽检点的测量值略超过允许偏差范围。
4、观感质量评分。观感质量主要有三人以上共同检验评定。在评定时,需要对每个项目抽取10个点进行评定,然后按照合格率来评级。
依据《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及相关的施工检测规范,对建筑钢结构工程材料及焊接质量的检测有以下要求:
一、检测单位必须取得省级及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专项检测资质,并取得相应的计量认证资格。检测人员必须持有相应探伤方法的Ⅱ级或Ⅱ级以上的资格证书且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登记。
二、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三、对进场的原材料及成品应实行进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原材料及成品应按规范规定进行复检,并应经(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见证取样、送样。
以型钢或钢管理与混凝土构件组成的梁、柱承重结构为钢混组合结构,近年来应用范围日益扩大。组合结构兼有钢与混凝土两者的优点,整体强度大、刚性好、抗震性能良好,当采用外包混凝土构造时,更具有良好的耐火和耐腐蚀性能。组合结构构件一般可降低用钢量15~20%。组合楼盖及钢管混凝土构件,还具有少支模或不支模、施工方便的优点,推广潜力较大。适用于随较大荷载的多层或高层建筑的框架梁、柱及楼盖,工业建筑柱和楼盖等。
梯形屋架的腹杆布置可归纳为人字式、单斜式和再分式三大类。
1、人字式其倾斜角宜在35—55°范围内,为45°左右。 悬挂式吊车梁的吊车荷载一般按一台,或根据吊车梁的形式(双跨或三跨)按实际台数设计。轨道梁一般也只考虑一台单轨吊车或电动葫芦的作用,并简化为一个集中荷载作用在梁上,梁的自重则按均布荷载计算。
1、计算吊车梁及其连接的强度时,吊车竖向荷载应乘以动力系数。对电动单梁式吊车或电动葫芦动力系数为1.05,对手动吊车的动力系数可取1。
2、悬挂吊车的水平荷载应由支撑系统承受,可不计算。手动吊车及电动葫芦可不考虑水平荷载。
3、对直接作用有吊车轮压的轨道梁,在计算强度、稳定性和挠度时,钢材的强度设计值和截面惯性矩应乘以0.9的磨损折减系数。
4、梁的挠度不应超过《轻钢结构设计手册》P179表6-4规定的数值。当轨道梁为悬臂时,悬臂端的挠度值不应超过悬臂长度的1/200。 通常采用双螺帽固定,连接在工字钢页面上是应增设斜垫板或采用其他构造措施。普通螺栓的直径不宜小于16mm,螺栓数量一般按构造要求每边两个,实际使用的螺栓直径和数量应按计算确定。计算适合在于制作范丽君安作用在连接间的一侧考虑,螺栓的抗剪强度设计值应乘以0.8的折减系数。 轨道梁的拼接位置宜设在距支座1/3—1/4跨度的范围内,腹板拼接宜采用对接焊缝,焊接后应在吊车轮行使范围内将焊缝表面抹平。上、下翼缘宜采用拼接盖板。